泰国总理府部长下令消协扩大调查公交司机高速转弯致女乘客摔伤并索要赔偿

泰国总理府部长下令消协扩大调查公交司机高速转弯致女乘客摔伤并索要赔偿

泰国总理府部长素帕玛下令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扩大调查公交车事故,司机高速转弯致一名女乘客摔倒撞碎车窗,随后向乘客索要车窗赔偿。部长强调不会仅处罚两名涉事员工。

2026年5月18日,泰国总理府部长素帕玛·伊沙拉帕迪作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监管负责人表示,针对4-3E路公交车(胜利纪念碑至莫奇特2)事故,一名老年女乘客因司机高速转弯摔倒头部撞碎车窗,于5月16日被扣留并索赔4300泰铢后才送医。部长确认受害者无需支付该费用,并已要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协调曼谷大众运输局和陆路运输厅,全面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标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此事不仅仅是处罚两名员工,因为该事件侵犯了消费者权利,涉及1979年《消费者保护法》第4条的两项主要权利:获得安全服务的权利,以及获得损失赔偿的权利。此外,因员工过失向受伤乘客索要车窗赔偿是不当转嫁责任,消费者无义务承担非自身造成的损失。

部长强调所有公共交通运营商,无论是国有还是私营,收取车费后首要责任是安全将乘客送达目的地。如发生事故,必须优先送医,严禁扣留或威胁伤者索要钱财。如果民众遭遇类似情况,不应在压力下付款,应保留证据、拨打191报警并立即向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投诉。

(编译:李程;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09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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