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局支持远程医疗,照顾26种慢性病参保者,帮助缓解油价上涨影响,减少参保者出行费用负担。
5月19日,泰国社保局秘书长甘差娜女士透露,根据《社保法》,医疗委员会已发布关于在中东冲突期间使用远程医疗服务(Telemedicine)的医疗费用标准和规定的公告。

该公告自2026年5月1日起生效至2026年7月31日,旨在帮助缓解油价上涨带来的影响,并减少参保者的出行费用。
公告主要内容规定,社保局将向指定医疗机构支付远程医疗服务费用,适用于第33条和第39条参保者中患有26种慢性病的门诊患者,费率为每次65泰铢,每3个月一次。
医疗委员会已批准增加慢性病参保者的医疗服务费用,覆盖通过远程系统提供服务的患者,这些患者病情稳定且适合远程治疗,主要是病情监测和持续取药。
目前,全国已有118家医疗机构加入社保局的远程医疗服务,以便参保者便捷、快速地获得服务,并减少医院拥挤。
甘差娜女士表示,公告中的26种慢性病包括:糖尿病、高血压、慢性炎症和肝硬化、心力衰竭、脑卒中、癌症、免疫缺陷、肺气肿、慢性肾衰竭、帕金森病、重症肌无力、尿崩症、多发性硬化症、高血脂、类风湿关节炎、青光眼、肾病综合征、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银屑病、慢性天疱疮、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精神病。
秘书长表示,该措施将帮助第33条和第39条参保者持续获得医疗服务,减少前往医院取药的必要性,可通过远程医疗服务配合送药上门。医疗机构将直接向社保局收取费用,参保者无需先行垫付。
此外,社保局规定参与项目的医疗机构必须拥有符合公共卫生部标准的远程医疗系统,由合法执业人员如医生、护士、药剂师、物理治疗师或其他医疗专业人员提供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
同时,必须拥有可靠且安全的身份验证系统、高效支持医患沟通的技术基础设施、电子交易记录系统、数据存储与安全保障,以及完整的治疗报告和患者权利告知。
此外,还需建立监督和跟踪系统,确保服务符合标准、公平且可及,并支持医疗保健提供者之间的咨询,以实现最佳治疗效果。
“此次支持远程医疗服务是社保局提升医疗服务可及性的重要一步,以应对快速变化的全球形势,同时减轻参保者的费用负担和出行需求,特别是慢性病患者,能够持续、安全、有效地接受治疗,这体现了社保局在任何情况下全面保障参保者生活质量的决心。”甘差娜女士说道。
(编译:李程;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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