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武里喃府劳动福利部门将查处知名公司雇用13岁儿童销售按摩器

泰国武里喃府劳动福利部门将查处知名公司雇用13岁儿童销售按摩器

泰国武里喃府劳动福利部门准备查处一家知名公司,因其雇用13岁儿童作为按摩器销售员。此前,一名男孩因未能完成销售目标而被雇主半路丢下,只能自行回家。

5月20日,41岁的妇女派琳(姓氏隐去)向媒体投诉称,她的18岁儿子披拉帕(姓氏隐去)在该公司担任按摩器和安防摄像头的销售员,却被雇主丢弃在武里喃府拉汉赛县的一个加油站。同行的销售团队约有5-6人,大部分年仅16岁,他们担心自己也会被丢弃。随后得知,还有13岁和14岁的女孩也曾被半路丢弃。此事引发网友质疑:雇用未满15岁的儿童是否违法。

记者走访了武里喃府劳动福利与保护办公室主任卡蒂玛·提拉舍瑟玛。卡蒂玛表示,自己无权接受采访,但可以提供信息。她称,目前尚无明确证据,劳动福利部门的职责是保护弱势群体,包括儿童。至于该公司是否已为13至18岁的员工登记,这属于商业部的职责范围。劳动福利部门需要听取双方陈述。

当被问及雇用13至18岁儿童是否违法时,卡蒂玛表示,根据《劳动保护法》,15至18岁儿童在特殊情况下可被雇用,但雇主必须事先向劳动福利部门申报,并在雇佣关系结束后再次申报。而15岁以下儿童则被法律明令禁止雇用。目前,该公司已派律师与劳动福利部门接洽,表示将配合调查。初步已对受害儿童进行询问,正等待约谈公司代表。如证据属实,劳动福利部门将立即报警并依法起诉。

记者向警司参纳隆·猜萨空(警司努伊)了解情况。他是火石岭警察局的调查警司,曾帮助被丢弃在加油站的儿童。据他透露,儿童家长已告知,公司律师曾上门要求签署某些文件,表示不再追究,但母亲表示需先咨询警司努伊。最终决定:“将追究到底。”

根据《劳动保护法》第44条,禁止雇主在任何情况下雇用15岁以下儿童。违反者将被处以不超过2年监禁,或每名雇员罚款40万至80万泰铢,或两者并罚。

(编译:李程;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10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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