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国会通过便利法案堵腐败漏洞 皮拉蓬批评总理不积极
5月20日,在泰国国会下议院紧急会议上,会议以435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通过了《便利公众许可审批与服务法》草案。
该草案此前已获第26届国会批准,经上议院修订后发回下议院。根据宪法第137条第3款,下议院同意上议院修订后,该法案即获国会通过,将按宪法第81条继续推进。
表决前,人民党名单制议员皮拉蓬·瓦查拉辛杜发言指出,该草案由往届国会中人民党及现任总理佩通坦·西那瓦领导的内阁提出,核心是加快许可审批、堵住腐败漏洞。上议院仅修订了第23条,可以接受,因为该条连接两项法律创新,授权政府颁布皇家法令,但须在30至60天内提交国会,若无异议则生效。这将使法律尽快生效,并赋予政府快速、透明改革许可审批体系的权力。
皮拉蓬说:“我忍不住怀疑总理是否认真对待议会工作,因为这是由反对党或往届国会发起的法案。如果真的重视,当被问及部门利用许可收受贿赂时,总理应立即行动,利用该法加快透明审批。他应该能立刻回答准备好多少项下位法来让该法真正发挥作用。但实际我们看到的是,总理威胁起诉做调查的人,并把责任推给前任政府,而他自己却历任各届政府。最近他还说别人不了解他。我认为是总理本人不够了解法律的好处,也不知道如何用这部便利法来治理腐败和利用许可收贿的问题。”
同日,民主党党魁、名单制议员阿披实·威差奇瓦发言,请议长成立一个委员会来起草或制定相关规则,以便国会审议根据该法颁布的皇家法令,因为从未有过相关规定。由于时间限制为30至60天,需要明确谁可以提出动议、如何列入议程以及如何审议以符合时限。
议长索蓬·萨拉姆回应称,国会已为此做好准备。若内阁提交皇家法令草案,国会将列入议程并通知会议,任何议员可提出动议,由国会决定是否提出反对。
(编译:Cici ;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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