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能源业务厅透露,特别案件调查厅(DSI)准备传唤6家炼油厂在下周进行说明,原因是运输文件填写不完整。若查证属实,最高罚款20万泰铢,监禁2年。
能源业务厅厅长萨拉武·胶塔提先生就特别案件调查厅准备传唤6家炼油厂一事表示,此次传唤并非涉及囤积石油,而是与运输文件信息填写不完整有关。该文件是政府用于核查石油运输路线的重要信息,尤其在发现油品不合格或掺假时,官员会依据运输单追溯问题源头。
关于填写信息,原本就需要填写8项内容,并非新法律,且一直在执行。只是此前多次发现填写不完整的情况。当与特别案件调查厅和皇家警察总署整合数据后,发现这些文件可作为起点,扩大调查其他问题。
萨拉武厅长说:“一旦发现违法行为,政府必须依法处理,因为这是既定规则。处罚方面,若触犯第10条,罚款不超过10万泰铢,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并罚;而第7条的处罚更重,罚款不超过20万泰铢,监禁不超过2年。”
同时,能源部正在考虑批准出口航空煤油(Jet A1)以管理国内过剩油量,将首先确保国内最低储备量足够使用,超出部分才考虑出口。初步有意向从泰国进口航空煤油的国家包括老挝、缅甸、越南和菲律宾,其中一些国家已正式致函泰国表达购买意向,预计下月可能开始出口航空煤油。
目前,泰国每日柴油和航空煤油需求量约7000万升,而国家需保持总计3亿升的石油储备,约相当于17-20天的用量才安全。因此,航空煤油产量超出储备的部分将被允许出口。例如,此前已向老挝和缅甸出口,最近越南和菲律宾也致函求购,将一并考虑。
“如果能将航空煤油销往国外市场,将有助于缓解柴油过剩问题,并使炼油厂在后续阶段更有效地生产。需要强调的是,即使开始出口,也仅限于多余的航空煤油,目前没有出口柴油和汽油(含乙醇汽油)的计划,因为国内需求已回升,此前曾一度下降。”萨拉武厅长表示。
(编译:李程;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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