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农业部副部长严查尖竹汶府违规榴莲加工厂,扣押3集装箱榴莲价值超1000万泰铢

泰国农业部副部长严查尖竹汶府违规榴莲加工厂,扣押3集装箱榴莲价值超1000万泰铢

泰国农业部副部长下令查处尖竹汶府一家违反暂停许可证规定、偷偷运营的榴莲加工厂,扣押3集装箱榴莲,价值超过1000万泰铢。副部长强调,要求从业者遵守标准,绝不允许游说行为。

2025年5月21日,泰国农业部副部长女士下令国家农产品和食品标准局对一家在暂停许可证期间仍非法生产出口榴莲的加工厂采取严厉法律行动。根据《农产品标准法》2008年,扣押3集装箱新鲜榴莲,价值超过1000万泰铢,事发地在尖竹汶府塔迈县考瓦区。经检查发现,该地未经许可进行生产。

此前,国家农产品和食品标准局接到举报,称尖竹汶府塔迈县考瓦区一家榴莲加工厂无证非法生产。工作人员实地核查发现,该区一家大型榴莲加工厂自2025年5月6日起被暂停榴莲生产商和出口商许可证,但仍在该区域内进行生产活动。现场发现超过35,000个空包装盒以及约50,000公斤已装箱榴莲。

该公司员工声称这些是其他公司产品,共用该场地生产。但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并未获得在该场地生产榴莲的法律许可。工作人员随即下令查封该加工厂的生产场地以及使用该场地的公司,以防再次在此地生产榴莲。同时扣押3集装箱新鲜榴莲,价值超过1000万泰铢,并准备依法对场地所有者和使用该场地的公司提起诉讼。

国家农产品和食品标准局秘书长表示,在暂停生产许可证期间生产农产品,违反了《农产品标准法》2008年,将面临罚款、暂停及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此外,在许可证或标准证书规定范围之外,按照强制性标准(MOC 9070-2566)进行新鲜榴莲包装,也将被依法处理。

女士强调,要求从业者严格按照 MOC 9070 标准生产新鲜榴莲。农业部将严格、透明、公正地执法,绝不通融,绝不允许任何形式的游说或干预来帮助违法者,以保护并公平对待遵守标准的从业者,保护消费者,并维护国内外市场对泰国农产品质量的信心。

(编译:李程;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1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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