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举委员会:曼谷市长及芭提雅市选举选票将加盖印章防伪造,强调不追踪选民,不影响秘密投票原则
5月22日,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就即将在地方选举中使用的选票安全措施进行说明。声明指出,针对社交媒体上关于曼谷市议会、曼谷市长、芭提雅市议会及芭提雅市长选举(定于2026年6月28日举行)的选票防伪措施,选举委员会澄清如下:
根据《地方议会或地方行政长官选举法》(2019年及修正案)第10条第2款规定,选举应通过直接秘密投票方式进行,这是民主选举的重要原则。该法第37条规定选举委员会负责印刷、监督印刷及确定选票运输方式,第77条规定选票箱和选票应符合选举委员会规定。
此外,选举委员会关于地方议会或地方行政长官选举的条例(2019年及修正案)第134条规定,选举委员会或其授权人员负责监督选票的印刷和运输,并制定防伪和安全措施。被委托的印刷厂需为每个地方行政机构印制足够数量的选票。第133条规定,在每次选票使用前,需按府选举办公室主任规定的样式加盖印章或标记。
这些防伪措施是印刷控制和安全措施的一部分,每次地方选举和国家选举各有不同。此外,地方选票在使用前会在穿孔处加盖印章,以防止选票被用于其他地方行政机构。
选举委员会强调,无论采取何种防伪措施,都无法追踪或连接选民信息,也不影响法律规定的秘密投票原则。
(编译:Cici ;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11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