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猜瓦”向泰国国家反贪委员会投诉副总理普坦和内政部常务次长违法调职

男子“猜瓦”向泰国国家反贪委员会投诉副总理普坦和内政部常务次长违法调职

“猜瓦”前地方行政厅长向国家反贪委员会投诉副总理普坦和内政部常务次长违法调职,此前道德保护委员会裁定违反功绩制度。

2026年5月23日消息,2026年5月22日,前地方行政厅长猜瓦·尊提拉蓬向国家反贪委员会提交请愿书,要求调查其被调离地方行政厅长职务、转任内政部监察官直至退休一事的事实。

请愿书指控时任副总理兼内政部长普坦·维差雅猜和内政部常务次长阿西·桑帕坦在提议和执行调职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未遵循功绩制度原则,可能构成公职人员渎职罪(《刑法》第157条及第83条),并违反反腐相关法律。

男子“猜瓦”向泰国国家反贪委员会投诉副总理普坦和内政部常务次长违法调职

请愿人指出,调职发生在政策传达后的极短时间内,没有说明其履职的具体缺陷,未进行工作评估,未给予申辩机会,也无事实表明调离地方行政厅长职务是政府工作的真实必要。

请愿书的关键点是,请愿人认为调任内政部监察官并非正常轮岗,而是降低其角色、权力、职责和职业机会,尤其是临近退休,使其无法恢复原职,并影响其名誉、声望和退休后的机会。

请愿书还援引道德保护委员会的多数裁决,认定该调职行为违法且不符合功绩制度。请愿人请求国家反贪委员会受理调查,审查相关文件和人证,并查明是否有主谋、指使者或支持者。

请愿人强调,并非要求国家反贪委员会预先判定有罪,而是要求进行全面、公正、可核查的调查,以维护法治、功绩制度和受政治及行政权力影响的公务员的公平正义。此案不仅是高级公务员调职问题,更是对泰国公务员“功绩制度”的重要拷问:调职权力必须有具体理由、可核查,且不得侵犯被调职者的权利、名誉和公平。

鉴于道德保护委员会已裁定调职违法,受害者有权向国家反贪委员会申诉,以进一步核实该行为是仅属不当行政命令,还是可能构成刑法上的渎职。

(编译:Jon ;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11809/

(0)
上一篇 1小时前
下一篇 1小时前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