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5月25日,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污染控制厅厅长素林·瓦拉吉塔姆龙博士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三私营机构联合委员会发布的一项私营部门意见调查进行澄清。该调查指出污染控制厅是泰国索取贿赂最多的机构,平均每次贿赂金额高达102,160泰铢。
素林博士表示,得知调查结果后,污染控制厅已于2026年5月15日向三私营机构联合委员会发出公开信,要求其在7天内说明数据来源、核查方法并提交相关证据,以便污染控制厅进行严肃的事实核查。
随后,三私营机构联合委员会于2026年5月22日回复了说明文件,包括调查原则与方法概述、问卷样本及新闻发布会材料共计43页。然而,污染控制厅仔细研究后发现更多研究过程疑点,并成立了反腐败工作组。
素林博士明确指出,三私营机构联合委员会的研究存在7项学术缺陷。第一,泰国共有162个厅级机构,但调查仅涵盖26个,未能覆盖整个泰国政府体系,从学术角度无法用于制定国家政策。
第二,问卷设计基于世界银行自1999年以来制定的方法,当时使用“水壶电话”,现已过时,且自2002年以来许多厅局的职责已发生变化,可能不匹配当前职能。
第三,样本仅限于部分私营部门,未涵盖公众、学术界或公民社会,缺乏制衡机制来核查结果准确性。
第四,问卷有线上和面对面两种形式,但结构和问题数量差异显著,违反了研究要求一致性的原则。
第五,在2026年3月26日至4月10日(共16天)期间,对全国401名受访者进行调查,面临高质量控制风险,因为每天需面对面采访25人,遍布全国各地,且需回答多达70个问题。
第六,仅有45%的受访者(约184人)曾与政府机构直接接触,分散到26个机构后,平均每个机构仅7人回答,对于影响国家形象的排名而言样本量太小。
第七,问卷包含诱导性和负面假设问题,例如“众所周知”或“如果不额外付款,您认为流程会超时吗?”,可能导致受访者无意识偏倚。
更重要的是,在三私营机构联合委员会的解释文件中,其自身也承认所引用的置信度和误差范围“仅适用于调查整体”,不能保证各机构层面的准确性。

污染控制厅厅长强调,污染控制厅并未拒绝接受监督,相反愿意全面配合调查,并表示如果发现员工确有违规行为,将严格进行纪律处分,绝不姑息。
素林博士说:“当三私营机构联合委员会知道调查有误,不应就此发布声明时,就不能推卸责任,因为污染控制厅已经受损并被贬低。因此想问三私营机构联合委员会将如何负责,并希望其在7天内就7个疑点向污染控制厅作出说明。至于起诉诽谤的想法,污染控制厅从一开始就没有这种想法,只是想知道三私营机构联合委员会会如何承担责任的姿态。”污染控制厅厅长说道。
(编译:Cici ;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12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