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泰自豪党议员反对人民党军事法庭法案,最终被否决仅内阁版通过

泰国泰自豪党议员反对人民党军事法庭法案,最终被否决仅内阁版通过

5月27日,在泰国国会召开的下议院会议上,审议了军事法庭组织法草案,包括内阁提交的草案和人民党议员埃加拉·乌多姆阿蒙与吉迪蓬·披亚瓦纳联合提交的草案。泰国泰自豪党议员阿卡拉德·翁皮塔隆在辩论中表示支持内阁草案,但反对反对派草案,因其部分原则可能影响军事法庭的独立性。

阿卡拉德指出,由国防部提交的内阁草案改进了公民权利和自由,例如允许受害者直接向军事法庭提起诉讼,以及在戒严令期间的上诉权。许多议员已就该草案进行了辩论支持。

然而,反对派草案声称原法律自1955年实施以来许多条款已不适用。阿卡拉德审查后发现该法律已多次修订,目前使用的是2015年第8次修订版,并非未改进的法律。

阿卡拉德还质疑反对派草案修改军事司法委员会组成的部分,该草案增加了最高行政法院、司法法院、行政法院和总检察长办公室的代表为委员,他认为这是引入外部人员介入军事法庭事务,各部门应有明确权力边界互不干涉。总检察长进入该委员会可能影响司法过程中的角色分离——调查阶段为上游,公诉为中游,法院为下游。

“我们从未见过其他法院的代表进入司法法院或行政法院的委员会,因为各法院有各自权限。但该草案却允许外部人员进入军事司法委员会。”阿卡拉德说。

此外,他提到反对派草案赋予当事人对军事司法委员会申诉的权力,如果认为审理不公,还可设立调查事实小组委员会,这可能成为干预军事法庭审理的通道。即使是立法机构也不能干涉法院审理,必须保护法官独立性,而该草案却允许委员会审查或调查审理过程,影响法院独立原则。

阿卡拉德总结道,尽管部分原则如增加受害者权利或保释权值得赞同,但草案细节仍存在问题,可能影响司法公正,因此无法接受反对派草案,仅支持内阁草案进入下一步审议。

最终,经过广泛辩论,会议决定仅采纳内阁草案的原则,以453票赞成、1票弃权通过,并成立25人委员会进行下一步审议。

(编译:Cici ;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13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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