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国会推迟审议4000亿泰铢贷款法令,定于6月4日辩论,人民党议员建议若未完成延至下周

泰国国会推迟审议4000亿泰铢贷款法令,定于6月4日辩论,人民党议员建议若未完成延至下周

国会推迟审议4000亿泰铢贷款法令动议,定于6月4日辩论。人民党议员普里特感谢政府协调顺利,一致认为事态紧急,若未完成则延至下周。

5月29日,在国会举行的下议院会议上,由第二副议长勒萨·帕塔纳猜古主持。人民党名单制议员巴功武·乌敦比帕山提出更改议程,要求将关于设立特别委员会审查4000亿泰铢贷款法令支出情况的动议提前审议,并使其在下一次会议上生效。

由于议长索蓬·萨兰并未裁定该动议为紧急事项,而是让两党协调委员会协商。两党协调委员会已达成一致,决定在下一次会议上将该动议作为首个议程,视为紧急事项。如果6月4日的会议审议不完,可顺延至下次会议。

泰自豪党议员、政府协调委员会主席卡维·比萨纳南他军表示,两党协调委员会已就该动议进行了讨论和协商,理解议员们希望利用议会渠道进行监督的意愿,因此同意将该动议提至此前已推迟的动议之后进行审议。

人民党名单制议员、反对党协调委员会主席普里特·瓦查拉辛表示,该动议被提至6月4日(星期四)会议的第一个议程,若当天审议未完成,请求延至6月10日(星期三)的会议继续审议。

此外,感谢政府协调委员会的顺利协调,因为双方都认为这是紧急事项。但他不希望两党协调委员会之间的顺利合作破坏应有的标准,即紧急事项应由议长从一开始就裁定,以便列入议程的前面部分。

他呼吁议长和第一副议长玛莉卡·吉拉潘瓦尼,未来若需裁定某项议题是否为紧急事项,应邀请动议提出者参与相关委员会的讨论,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卡维表示,不反对在6月4日星期四或6月10日星期三审议该动议。但关于是否为紧急动议,他澄清裁定权不在他们手中,而在于议长。既然议长已裁定非紧急事项,且经过协商,同意将该动议提至前面审议,因此希望大家理解。

勒萨表示,议长已经做出的裁定就让它过去,如果未来有新的情况,议长自会做出裁定。

(编译:李程;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1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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