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选举委员会:曼谷和芭提雅选举可使用政党标志,但需获许可

泰国选举委员会:曼谷和芭提雅选举可使用政党标志,但需获许可

5月29日,泰国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曼谷市长、曼谷市议会、芭提雅市长及芭提雅市议会选举的竞选和海报张贴指南,以确保候选人、助选人员及相关人士依法操作,依据《地方议会或地方行政人员选举法》2019年版及其修订至2023年(第2版),以及选举委员会关于竞选方法和禁止行为的2020年版条例及其修订至2020年(第2版)。

1. 竞选公告的尺寸:宽不得超过30厘米,长不得超过42厘米。

2. 竞选海报的尺寸:宽不得超过130厘米,长不得超过245厘米。候选人可以在海报上注明姓名、照片、候选人编号、政党名称、政党标志、政纲、候选人理念、格言、候选人个人资料,并清晰标明雇主、制造商、数量及生产日期。

此外,如果使用政党信息或他人照片进行竞选,必须获得该人或政党的同意,且不得违反《地方议会或地方行政人员选举法》第34条。同时,也可以使用同一地方行政机构中其他候选人的照片进行竞选。

最后,地方行政机构的选举委员会将发布关于候选人可制作的公告和海报数量、张贴规则以及张贴地点的通知。

对于曼谷和芭提雅的选举,候选人可制作不超过选区数量10倍的竞选公告,以及不超过选区数量5倍的竞选海报,且只能在地方行政机构选举委员会指定的地点张贴。

(编译:Cici ;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1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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