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日下午2时,在泰国总理府,总理府副发言人拉丽达·珀里维瓦塔娜女士在内阁会议后透露,内阁已批准泰国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关于将“损失与损害应对基金”(FRLD)命名为“气候损失与损害管理基金”的建议,并指定气候变化与环境厅为泰国国家协调机构。此外,内阁还批准任命气候变化与环境厅厅长披伦·赛亚西提帕尼博士为授权代表,负责签署该基金及其他气候变化基金的援助项目申请,以提高运作效率,与国际基金标准接轨,帮助泰国更快获得资金支持。
同时,政府还审议修订了关于气候变化基金的原有内阁决议,包括适应基金和绿色气候基金,将签署授权人从“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常务次长”改为“气候变化与环境厅厅长”,以符合国际基金要求并提高管理效率。
拉丽达女士表示,FRLD基金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金融机制,旨在帮助受气候变化灾害和损失影响的发展中国家。目前发达国家的认捐总额已超过7.31亿美元,并计划于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6月15日期间开放首轮项目申请。
对于泰国而言,正式任命协调机构和授权签署人将有助于泰国更有效地申请灾害管理、受影响区域恢复、水资源管理、气候适应以及帮助受自然灾害影响民众的项目支持。
拉丽达女士进一步表示,政府高度重视各层面的气候变化应对工作,包括环境、经济和民众生活质量,并将继续与国际社会合作,确保泰国能获得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技术和知识,并长期为民众建立抵御能力。
(编译:Cici ;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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