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内阁批准2026财年预算转移方案,7月15日提交御准
6月2日,泰国总理府发言人娜查达·塔纳迪雷女士在内阁会议后表示,内阁批准了2026财年预算转移的指导方针和时间表,旨在将不再必要或可以推迟的预算拨款重新用于应对紧急或急需的情况。具体准则如下:
1. 经常性支出:截至2026年6月2日尚未支出且无合同义务的项目可推迟,特别是研讨会、培训、宣传、出国差旅及相关费用,或可推迟且不会对政府造成损害的项目。
2. 资本支出:包括无法在2026年6月2日前招标或寻找承包商的单年度项目,以及无法在当日招标、经评估已无必要可取消或推迟的多年度项目。
3. 预算单位认为可推迟且不会对政府造成损害,或在2026财年无法支出的项目。
不包括人员支出、公共债务管理预算、国库储备金、国家福利支出、预算单位雇佣费用、地方政府预算、自行实施项目及正在谈判的采购或合同项目。剩余资本支出若仍有必要执行政府政策或重要任务,或高优先级项目若不执行将损害政府或影响公众,则不包括在内。
娜查达女士表示,预算转移时间表为:6月5日各预算单位提交转移细节给上级部长并送交预算办公室;6月16日预算办公室提交内阁审议;6月25日众议院一读;7月2日众议院二读和三读;7月6日上议院审议;7月15日将预算转移法案呈请御准。
(编译:李程;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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