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他信获皇家特赦但暂未解除电子脚镣 须等120天审查程序

泰国他信获皇家特赦但暂未解除电子脚镣 须等120天审查程序

尽管他信·西那瓦已获得皇家特赦,但仍未解除电子监控(EM)脚镣,须在120天内完成审查程序。

6月3日,司法部长鲁特蓬·瑙瓦拉警中将确认了关于2026年特赦法令的重要细节,该特赦令正值6月3日王后殿下4秩寿辰。前总理他信·西那瓦符合特赦条件,根据法令第8条可立即获释,因其剩余刑期不足一年。至于电子脚镣的解除,仍需等待委员会审查程序完成。

据报道,他信·西那瓦根据特赦法令第8条获释,因其剩余刑期自法令生效之日起不足一年。原先他信处于假释期4个月(自5月11日起),原定于9月9日期满,需每月向曼谷缓刑监督办公室报告。但此次特赦使他立即结束缓刑期,无需等到9月9日,因为他满足所有释放条件。

然而,关于获释后解除电子脚镣一事,前总理仍需等待第21条规定的委员会审查程序。该条款要求:由当地府尹、当地法院法官或军事法官一名、当地检察官或军事检察官一名,共三人组成委员会,负责审查特赦对象并在法令生效后120天内将名单提交当地法院,以便法院签发释放令、减刑令或取消社会服务/公益工作令。对于被合法监禁的特赦对象,委员会须在120天内完成审查并将名单提交总理,由总理签发释放或减刑令。释放令或减刑令签发后,委员会须制作特赦名册,分别留存于监狱、法院、司法部各一份,并上奏一份。

此外,前总理还需获得释放证明书(即“清白证明”),该文件是确认依法释放的官方凭证,也是将姓名从犯罪记录中删除的关键,否则可能影响其出国旅行。

待第21条规定的委员会审查程序结束并取得清白证明后,前总理方可预约联系曼谷缓刑监督办公室,解除电子脚镣,重获自由。

(编译:Cici ;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16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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