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政治第12站 | 推进修宪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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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2017年宪法的修正案重新回到国会审议,特别是关于第256条修正案,该条款涉及宪法修正程序,旨在为通过制宪议会成员或宪法起草委员会起草新宪法铺平道路,具体内容由各政党提出修正案。

首先,泰自豪党提交了宪法第256条修正案草案,主要内容是设立100人的制宪议会,其中77人来自各府,23人为专家,由国会遴选。制宪议会下设两个委员会,每个委员会45人,分为1.起草委员会和2.意见听取委员会。起草委员会不会修改第一章和第二章,同时调整上议院议员的权力,参与审议宪法修正案的比例为四分之一。

人民党则提交了两项宪法修正案草案。第一项草案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150名制宪议会议员,国会确认全部150人,其中100人按选区选举产生(以府为选区),50人按政党名单选举产生(以全国为选区)。第二项草案规定,由选民选举300名制宪议会议员,国会筛选后保留150人,其中200人按选区选举产生(以府为选区),国会筛选保留100人;100人按政党名单选举产生(以全国为选区),国会筛选保留50人。筛选原则采用秘密投票并防止垄断,以确保制宪议会的独立性。

两项草案都规定,在选出制宪议会后,将设立不超过45人的委员会,其中制宪议会议员不少于一半,另一半可由制宪议会选定的外部人士组成,以便让未参选的专家、经验人士或民间代表参与起草委员会的工作。

为泰党的修正案草案则规定设立152人的制宪议会,其中300人由各府选举产生,国会筛选保留100人;另外52人由下议院议员、上议院议员、内阁及各机构提名产生。制宪议会成立后,需设立两个委员会:起草委员会35人,其中制宪议会任命25人,其余10人为各领域专家;意见听取委员会35人,其中制宪议会任命25人,其余10人由制宪议会指定。

民主党提出了两项宪法修正案草案,主要内容是不修改第一章和第二章,设立100人的制宪议会,其中80人通过各府电子民意调查产生,每府提交3个名额供国会筛选,每人一票,防止任何政治团体垄断;其余20人为专家,其中5人由最高法院法官自行遴选,5人由行政法院法官遴选,另外10人分为5名法学专家(公法领域)和5名政治学或公共行政学者,由大学校长会议设计遴选程序。

民间团体是否会提交更多宪法修正案草案尚不确定,但仍有时间。国会在7月7日至8日期间将对所有修正案草案进行一读审议。根据第256条,任何宪法修正案必须获得国会多数票赞成,且该多数票中必须包含至少三分之一(67票)的上议院议员支持。

哪一项宪法修正案草案能够获得推动并开始起草新宪法?一个多月后便可知晓。

(编译:Cici ;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16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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