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4日上午11时45分,在泰国国会下议院会议上,第二副议长勒萨·帕塔纳柴恭主持会议,审议人民党曼谷议员萨西南·塔姆尼提南向总理提出的质询,涉及司法程序和政治犯的保释权问题。萨西南指出,民主国家的基本原则是所有公民应在同一法律下平等享有权利,但根据人权律师中心截至2026年4月30日的数据,自2020年至今,至少有1997人因政治案件被起诉,涉及1346起案件。令人担忧的是,其中527起案件尚未终审,导致许多公民长期在法院和诉讼中生活,前途未卜。部分人甚至在未定罪前被关押数月甚至数年。2025年,至少提交了35次保释申请,但仅获得8-9%的批准,意味着90%的申请被拒绝。这不符合民主国家的标准,不应被忽视。不批准保释意味着失去工作、收入和机会。
萨西南继续表示,目前泰国正在申请加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政府和部长们清楚,OECD的审查不仅看经济数据,还严格评估司法标准、透明度和人权保护。司法改革不仅是人权义务,更是战略条件,决定泰国能否以发达国家身份立足国际社会。因此,部长必须回答:政府是否会让这一结构性问题成为加入OECD的障碍,还是利用此机会展示泰国的准备程度。她想了解政府如何全面改革司法体系,使保释成为原则、拘留成为例外,以及如何解决政治案件中限制保释的问题。
司法部长鲁特蓬·瑙瓦拉警中将代表总理回答质询,表示司法改革是国家改革的七大方面之一,旨在减少不平等,明确司法程序时间,使公民能及时获得公正。要改进刑事调查系统,在调查人员和检察官之间建立适当制衡,加强和发展司法相关组织文化,使公民能便捷快速地获得服务,有效执法并修订法律。关于临时释放,已纳入国家总体规划的法律公正维度,并按照国际标准发展司法程序,考虑公民在司法程序中的权利,确保迅速、平等、全面和公正地获得司法程序。嫌犯或被告在被终审判决前应被视为无罪。
鲁特蓬继续说,全面司法改革和保释权是重要政策,尤其是嫌犯或被告的保释。各方官员根据宪法第29条和刑事诉讼法第208至219条执行临时释放及拒绝释放的原因,如案件性质、释放可能造成的危险或损失、嫌犯或被告可能逃跑或造成其他危害等。临时释放的审查无论在调查、检察或法院阶段,均由法律授权的官员独立裁量,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干预,完全依法进行,并未限制权利。他强调,临时释放依法执行,符合国际原则和标准,不歧视政治案件或其他刑事案件,均平等、全面、公正地按人权原则对待。
萨西南回应说,如果部长这样回答,直接给文件让她看即可,因为她问的是90%未获保释的比例,但部长根本没有回答,只讲了理论原则,她在大一法学院时就已经学过了。因此,她再次提问:政府将采取何种政策措施,使案件审理期间的保释程序适当、透明、可核查,并符合国际标准?
鲁特蓬解释说,不知道对方是否在听他的回答,他认为自己已回答得很清楚:临时释放的审查依法进行,是官员和法院的裁量权,不直接隶属于司法部。关于加入OECD,OECD委员会将于6月8日下午访问司法部,他们已做好准备。2027年,泰国将作为非成员国主办OECD会议,这是史无前例的。总理已设定目标,希望2027年泰国通过评估成为OECD成员,他们已为此准备了大约两年。
鲁特蓬补充说,对于政治犯未获临时释放的问题,这是法院的权力和裁量权,司法部无法干预。关于促进嫌犯或被告的保释权,司法部是主要推动机构。他们设有2015年成立的司法基金,帮助被起诉的公民申请临时释放,以及遭受人权侵犯者,同时提供法律知识,包括律师费、法院费用、交通费、证人费等,以及提供保释金支持。自2023年至2025年,该基金已帮助458名嫌犯或被告支付保释金,涉及恐怖主义、黑帮或扰乱社会秩序等案件。对于政治相关案件,2023年至2026年期间,该基金已帮助12名嫌犯或被告临时释放。他最后表示,政府高度重视并意识到所有类型案件嫌犯或被告的保释权应平等获取。
(编译:Cici ;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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