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狗主投诉地方行政官员抓走其饲养的狗并遗弃,狗下落不明已3个月。狗主扬言:限1个月内找回,否则将依法追究到底。
6月5日下午1点,在甘烹碧府空兰县空南迈镇行政机构会议室,镇长川·立派·丹潘雅及各部门负责人和社区领袖参加会议,与动物保护志愿者协会主席吉迪坤·蓬万及团队共同商讨。
此前,48岁的瓦萨娜女士,居住在该地区,向动物保护志愿者协会脸书主页投诉称,她饲养的一只2岁雄性混种邦考犬“乔恩”失踪。经询问村民得知,乔恩被镇行政机构和畜牧部门的工作人员抓走,但不知被带往何处。她向工作人员询问,对方称已放生在附近一座寺庙,但寺内僧人和村民均不知情,怀疑工作人员并未将狗放生在该寺。
瓦萨娜女士寻找了一个多月仍无下落,因此向动物保护志愿者协会求助。协会一直跟进此事,并于当天与镇行政机构开会,讨论如何处理。
协会主席吉迪坤表示,收到投诉后分析认为,镇行政机构工作人员将狗遗弃,缺乏妥善管理,无论是流浪狗还是有主狗,都涉嫌多项违法。依据《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即便镇政府也无权抓捕动物后遗弃,使其无人照管而面临危险。此行为明显违反第23条(禁止饲养人无故弃养动物),且镇行政机构抓捕动物后即成为“动物所有者”,需承担第32条规定的罚款,最高4万泰铢。此外,涉事工作人员还涉嫌渎职,违反刑法第157条,可判处1至10年监禁,罚款2万至20万泰铢。若被遗弃的狗有主人,致其丢失或伤亡,还涉嫌毁损财物(刑法第358条)。

镇行政机构法律官员解释称,目前调查仍在收集信息,以便得出法律结论。对于狗的下落,请求再给约1个月时间,之后再讨论。
狗主瓦萨娜表示,她的狗自2月23日失踪,她每天寻找,问遍各处。作为志愿者,她喂了这只狗2年,现在不见踪影。她希望狗能遇到好心收养者,但内心也认为可能已不在世。会上讨论寻找,若找不到,镇行政机构将负责。镇行政机构约定7月3日左右。她对乔恩的生存几率持50:50态度,但仍希望它还活着。

协会主席吉迪坤表示,对会议结果满意约70%。需要问清楚狗被带往何处,若找不到谁负责。他要求加快寻找,否则将涉及刑法第157条。如果找不到,必须有人承担纪律和刑事责任。他理解并同情工作人员,但也同情无法说话的动物。他满意会议结果70%,剩余30%对调查过程、追踪和履职疏失仍存疑。

(编译:李程;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17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