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党警告政府,不要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掉以轻心,建议尽快组建国际法律团队应对,指出取消MOU 44将使泰国在国际舞台上处于不利地位。
6月6日2569年——人民党名单制议员萨拉萨·萨玛拉盖赛就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西哈萨·彭盖考向67国使节和国际组织发表声明一事发表看法。
声明涉及柬埔寨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提起强制调解程序一事。

萨拉萨表示,外长声明极力强调泰国并非被拖入程序,而是自信地参与,这可能只是为了减轻政治冲击。实际上,在法律角度上,“强制”一词意味着泰国无权拒绝,如果泰国未在21天内指定调解人,联合国也将代为指定。
萨拉萨还就三大战略问题提出质疑:1. 泰国单方面宣布取消MOU 44,声称将在新框架下谈判,但未提出具体谈判框架,导致双方缺乏工作框架,柬埔寨立即在国际舞台上宣称泰国关闭了双边谈判大门,因此有权不再等待泰国的后续举措。
2. 西哈萨宣称强制调解程序仅涉及边界线问题,不同意柬埔寨将共同开发区问题纳入其中,但这忽视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4条第3款和第83条第3款明确规定,在边界协议未达成期间,缔约国应尽力达成临时性质的协议,即共同开发区。
3. 西哈萨表示该程序需要两年时间,而双边谈判可能更快结束,这不禁让人质疑,既然政府自己承认在MOU 44框架下进行了20多年双边谈判毫无进展,以至于不得不取消,那么如何确保在没有框架的双边谈判中能在两年内解决?
萨拉萨指出,外交部以东帝汶与澳大利亚的争端模式为例,认为强制调解程序大约需要两年,且结果不具法律约束力,最终仍需回到双边谈判。但他强调,应仔细考虑,在东帝汶与澳大利亚的案例中,虽然调解委员会的裁决不立即具有约束力,但裁决内容成为了先例,并受到国际社会的压力,迫使澳大利亚这个大国做出让步,最终与东帝汶签署了协议。因此,泰国政府必须深入研究此事,不能仅仅因为结果不具约束力就无所顾忌。
萨拉萨强调,在21天的期限内,泰国必须提交两名国际法专家作为泰方调解人,人民党希望政府选择真正具有国际专业水准的人士,而不是选择不敢违背意愿的律师,忽视对海洋法发展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程度。泰国必须采取积极主动的外交战略,不要让泰国成为世界的被告。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将投入巨资,希望政府能够维护国家利益,不负众望。
(编译:李程;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18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