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前副党魁“素拉彻”建议修宪:取消选区议员和内阁,总理一人来自民代

泰国前副党魁“素拉彻”建议修宪:取消选区议员和内阁,总理一人来自民代

泰国前副党魁“素拉彻”支持修宪,设立由民众选出的制宪议会,削弱上议院权力,不让其任命独立机构,改由司法机构代选,但仍保留弹劾权。建议取消选区议员,只保留政党名单制,以减少地方大佬和资本影响力,治理腐败。提出内阁新公式:只有总理一人是民代,其余任命外部专家。

2026年6月6日,泰国前人民国家力量党副党魁素拉彻·亚萨瓦谈及修宪分歧时表示,个人支持修宪,因为现行宪法仍有多处弱点,需改进以推动国家发展并切实治理腐败。这对泰国至关重要,因为腐败已遍布全国各层级,若不治理,国家将无法进步,利益将落入各地集团手中,包括围标、回扣等问题。必须从设立制宪议会开始,成员应来自全国普选,让民众参与选举,由制宪议会起草一部与民众挂钩、能治理腐败的新宪法。

素拉彻表示,必须改革立法系统中的上议院和下议院。上议院应由民众直接选举产生。目前上议院来自职业团体,他不太认同,因为职业团体只能代表特定群体,且新届上议院无学历要求,导致任何人都能成为上议员,这与1997年宪法规定至少本科学历、由选举产生不同。以往上议员互不认识,各凭学识为民工作,审议法律耗时较长,但能出台直接惠及民众的法律。而同一团体、有政党背景的上议员可能串通,立法或审议时偏向政党或团体利益,而非民众。因此,上议员应直选,取消职业团体制。

素拉彻还表示,他不赞同上议院参与任命独立机构。若有政党背景的上议院,会选自己人,即使其他单位提名合适人选也可能被忽视。他希望独立机构真正独立,建议由司法机构,即法院,来遴选独立机构成员,因为法院是最高司法公正机关,负责审查,精通法律,高度中立且最可信。上议院则负责制衡,保留弹劾权。

素拉彻指出,许多国家的议员全部来自政党名单制。泰国之所以未能改革,是因为地方大佬体系,他们试图控制地方权力,民众普遍不认同。地方大佬即有权有势者,通过自身网络在各省影响民众,政党拉拢他们以赢得选举并组阁,随后分赃。因此,他建议取消选区议员,以瓦解地方大佬影响,只保留政党名单制议员。没有特定选区后,预算和发展将均衡分配全国,而非仅集中在执政党选区,反对党选区则被忽视,导致不平等。至于担心没有地方议员照顾民众,已有府行政机构主席机制,此职位由民众直选产生。

“至于曾任选区议员的人,我想说,他们仍可在地方发挥能力,可参选地方职务,如府行政机构主席、市长,或升级竞选政党名单制议员,因为他们有能力。希望取消选区议员,以瓦解影响、减少腐败。即便地方仍有腐败,也会大幅减少,因为地方大佬获利变少。”素拉彻强调。

素拉彻表示,关于内阁组成,目前由下议院内部、党内及外部人士组成。他个人认为应只让总理一人是民代,总理通常本就是政党名单制议员,其余内阁成员应全部从外部任命,选拔有知识、有能力、有经验、有资历且社会公认擅长该部工作的人,以防止争抢职位、买卖部长职位或议员联合讨价还价,导致未能选贤任能。外部人士则无此问题,他们真心为国,发展各省,议员无法胁迫他们。这旨在遏制资本体系与某些想当部长的议员,并减少选区买票卖权行为。许多国家采用外部部长,如荷兰,任命外部部长,他们可能不参选但有权参加会议并对议会负责;或新加坡,总理可任命非国会议员的有能力人士为部长,以引入特定领域专家管理国家。

素拉彻进一步表示,他不希望修改的是道德标准,这点很好,必须保留,因为国家领导人、部级领导不能缺乏道德。不过,我们可以借鉴他国宪法,改造并适应泰国国情。观察腐败较少国家,发展已走得很远。我们必须切实治理腐败,而非空谈,要从体制入手。若瓦解地方大佬影响,腐败将减少,预算将分散,不会集中在某些府。凡宪法中隐藏影响集团、资本集团的内容,必须全部清除。试想,若政府来自资本,利益势必归于资本,而地方大佬被视为资本。

(编译:Jon ;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18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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