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自豪党决议让支持为泰党修宪草案的议员撤回署名,这发出了一个信号:修宪进程仍然紧张激烈。
这种紧张表明,现行宪法的自我保护机制仍然有效。
修宪尝试依然困难重重。
困难既在于程序繁多,也在于设定的路径狭窄。
泰自豪党要求支持为泰党修宪草案的议员撤回署名,这一点显而易见。
越是听到撤退的理由——涉嫌违宪——越能看出指向宪法起草委员会的来源。
为泰党的修宪草案规定宪法起草委员会由间接选举产生。
即让民众选出300名宪法起草委员会候选人,然后由国会筛选剩下100人。
这100人与52名专家及其他人士合并。
组成负责起草新宪法的宪法起草委员会。
为泰党认为,这些宪法起草委员并非直接选举产生。
因此民众并非直接的宪法起草者。
不过,为泰党的观点与泰自豪党的观点之后可能有所不同。
认为间接选举仍有风险,因为细节可能被认为掺杂了直接选举。
如果是这样,就等于民众与宪法起草委员会毫无关系。
宪法起草委员会疏远了民众。
当宪法起草委员会疏远民众时,自然会看重遴选者。
当国会是遴选者时,被选中者必然要回应遴选者。
遴选者看似是民众的代表。
然而,在民众代表的身份中,也包含了政党的代表。
如果按职责划分,会发现一部分是政府,一部分是反对派,另一部分是上议院。
所有这些都是当前从政的人。
因此,来自国会的宪法起草委员会,就是政党和上议院的代表。
新宪法因此有机会回应政党和上议院。
可能根本不关心民众。
那么,如何才能使宪法起草委员会成为民众的代表,而非代表民众的代表?
怎样让宪法起草委员会与民众紧密联系,以确保起草的宪法并非只满足政党和上议院的需求?
如果找不到让宪法起草委员会联系民众的途径,新宪法极有可能疏远民众。
因为法律总是服务于立法者。
当宪法起草委员会来自政党和上议院时,宪法会服务于谁?
服务于政党、上议院,还是服务于泰国人民?
(编译:Cici ;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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