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内政部常务次长下令全国府尹使用三项机制严防埃博拉病毒

泰国内政部常务次长下令全国府尹使用三项机制严防埃博拉病毒

6月7日,常务次长阿西迪·桑潘拉塔那(内政部常务次长)透露,内政部已接到国家传染病委员会秘书处(公共卫生部)的协调,要求加强对埃博拉病毒(Ebola virus disease – EVD)的监测、预防和控制。此前世界卫生组织(WHO)报告了刚果民主共和国和乌干达共和国的埃博拉疫情,这些国家位于中非和东非地区。此次疫情由本迪布焦病毒株(Bundibugyo virus)引起,这是一种严重的出血热,死亡率高。WHO已宣布该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

阿西迪表示,为监测、预防和控制埃博拉病毒,依据《传染病法》的措施,他已向全国76个府的府尹下达指令,要求其作为府传染病委员会主席,利用府传染病委员会机制支持三项措施:1. 开展监测、预防、调查和控制工作,包括对来自或途经被宣布为危险传染病区或有疫情报告国家的旅行者进行筛查和追踪。若发现患者或疑似病例,传染病控制官员必须采取行动或书面命令对旅行者进行隔离、检疫或留观至少21天。

阿西迪进一步表示:2. 支持地方各级机构的工作,协调国际传染病控制检查站、移民局、机场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和安全部门,共同追踪和检查来自或途经危险传染病区或有疫情报告国家而居住在泰国的人员的住所和旅行记录,并执行相关措施,确保持续有效的监测、预防和控制。

阿西迪还表示:3. 向公众和医务人员进行适当和全面的风险沟通和宣传,重点提高对从危险传染病区或有疫情报告国家返回后症状监测的认识,并呼吁避免前往这些国家。若发现疑似患者(出现发热、乏力、肌肉酸痛、头痛、咽痛、呕吐、腹泻或异常出血等症状),应立即在发现后3小时内通知传染病控制官员,并严格按照疾病控制厅的指南执行。

埃博拉病毒病是《公共卫生部关于危险传染病名称和主要症状的公告(2016年)》中列出的第9种危险传染病,自2016年6月4日起生效。该病严重、传播迅速且死亡率高。因此,公共卫生部发布了《关于境外危险传染病区的公告(2026年)》,将刚果民主共和国和乌干达共和国列为危险传染病区,依据《传染病法(2015年)》,自2026年5月21日起生效。

(编译:Cici ;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18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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