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选举委员会秘书长:公民应自行监督选举透明,选委会仅是东道主

泰国选举委员会秘书长:公民应自行监督选举透明,选委会仅是东道主

选举委员会秘书长盛勇:公民应自行监督选举透明,选举委员会仅是投票东道主,强调泰国选举系统最佳,呼吁民众监督选区委员会并防范买票。

6月8日,在森塔拉生活酒店政府中心会议中心,选举委员会秘书长盛勇在第三次媒体关系活动上就曼谷市长和芭提雅市长选举发表讲话,称这些是特殊形式的地方选举。

盛勇表示,无论何种形式的地方选举,都是君主立宪制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础,让民众直接参与选择地方行政长官,两种形式的选举均定于6月28日举行。

盛勇表示,无论何种选举,民众和选举委员会都希望获得良好且可接受的选举结果,即诚实、透明、中立和公正,这些词汇源自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

良好的选举结果若坐等或照旧行事不会出现,必须包含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单位外的因素,即候选人和选民,由于区域广泛难以全面监督,需让民众掌握信息并自由行使投票权,不受任何权力或利益诱惑的影响。

“你不能责怪任何人,如果想要公正选举,我们所有人都必须共同努力,包括候选人和选民。选举委员会每次都尽力防止舞弊,但每次都发生。如果选举委员会得不到候选人和选民的合作,就很难看到公正公平的选举。”

盛勇继续说道,第二部分是选举单位内的诚实公正,可分为人和系统两部分。对于泰国选举系统,他确认是最好的。好的系统必须透明,我们设计让选民或媒体能够知晓和检查每一步,但如果没有民众参与,这些都无法实现。我们设计选举让民众参与,这是普遍原则。

仅选举日当天,每个单位有9名选区委员会和2名安保人员,他们都是志愿者。选举委员会负责培训,提供最低必要知识,并分发给每位委员会成员,以确保正确履行职责。但经常有报道称,委员会未能按规定履职,例如在上次下议院议员选举中。

这是因为每次委员会成员都会更换。但能使选举透明公正的是选民自己,而不是选区委员会。如果民众参与观察,对选举的疑虑便会消除,而这在每次选举中都缺失。

民众应观察委员会是否犯错,并可当场质疑或投诉,因为系统设计让民众能看见。全国选举委员会的官员和工作人员有2500人,而地方不到1000人,选举单位却有60万个,选举委员会无法全面覆盖。

“委员会成员可能有意履行职责,但可能因习惯或遗忘而在某些单位出错,但当有人质疑时,他们必须谨慎履职,无论单位内外。选举属于人民,无论是候选人、选民还是委员会成员,他们都是人民。选举结果如何都属于人民。选举委员会负责检查和防止买卖选票,但系统的真正价值在于民众必须共同监督防止买票,并观察委员会从早上8点直至选举结束。”盛勇说。

盛勇强调,选举实际上不属于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只是东道主,让民众相聚并投票,结果如何就是如何。民众必须共同监督选举结果,计票的不是选举委员会,而是作为选区委员会的民众。选举委员会不自行计票,与媒体同时得知结果,因此希望民众共同监督。

使选举透明的是每个泰国人的责任。选举委员会作为东道主总会受批评,但批评应指出问题所在,即所有泰国人必须共同监督选举。选举委员会当然负责,但希望共同监督单位内外。

此外,在曼谷市长或芭提雅市长选举中,即使没有大量错误,也不能保证选举透明或公正,或者有关调换选区委员会以偏袒某人的指控,也需要民众参与观察以确保透明。

(编译:李程;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18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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