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社会活动家“刚·宗彭”携“米拉”报案,追查泄露私密视频者并警告分享者最高判5年

泰国社会活动家“刚·宗彭”携“米拉”报案,追查泄露私密视频者并警告分享者最高判5年

“刚·宗彭”携“米拉”向“副警长差潘达甘·网络警察”报案,追查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私密视频的人,警告分享者将面临最高5年监禁和10万泰铢罚款,若发现应举报。

6月8日10时30分,在暖武里府巴革县蒙通他尼技术犯罪调查局,社会活动家甘塔萨·蓬派汶威(“刚·宗彭”)带领36岁性感女模特米拉·杜隆卡查亚努拉前往第二网络犯罪调查科报案,起诉那些传播、买卖并威胁要公布米拉女士私人色情视频的人。网络警察副司令差潘达甘·克来克龙少将共同受理此案。

刚·宗彭先生表示,在此前案件中被列为嫌犯的40岁男子桑里·林腾(“瑟·杜西特”)已被送监,但后来发现某些群体在社交媒体上谈论受害者的故事,并在多个渠道发布受害者的静态图像和私密视频,导致受害者极度恐惧并遭受严重心理影响。

米拉女士本是受害者,却再次遭受侵犯,其私密图像和视频被传播,甚至有人进行买卖或威胁要发布更多视频,这是极不恰当的行为。

网络警察副司令差潘达甘·克来克龙少将表示,警方将受理案件并追踪发布渠道,包括买卖或交换视频的聊天群组和在线平台,并收集与计算机犯罪相关的证据。根据法律,若发现违法行为,将涉及刑法和计算机犯罪法第14条第4款(针对将此类数据或视频输入计算机系统或公开传播者)以及第14条第5款(针对分享或转发者),无论发布者还是分享者均构成违法。

副司令进一步指出,许多人误以为分享者无罪,但实际上传播淫秽或伤害受害者的信息同样违反计算机犯罪法,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和10万泰铢罚款。

此外,他还提醒公众,若发现此类视频或信息,应向平台举报,不要转发或分享,以免再次伤害受害者并触犯法律。

(编译:Jon ;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18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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