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帕里特”提出4点理由,敦促选举委员会将上议院选举舞弊案移交法院裁决,预计9月得出结论,指出证据充分,可能成为洗白工具,警告若不提交可能被指责偏袒。同时要求选举委员会就允许将选票带入投票场所一事作出说明。
6月14日,在未来进步党大楼,泰国人民党议员及副党魁帕里特·瓦查拉辛杜就选举委员会在处理上议院选举舞弊案中的职责发表看法。目前,决定该案是否移交法院的关键在于选举委员会的7名委员。回顾此前,选举委员会与特别案件调查厅共同成立了第26调查委员会,调查结果显示至少有229人涉嫌舞弊,并建议选举委员会对这些人提起诉讼。

然而,在2025年年中,选举委员会并未采纳第26调查委员会的建议,而是成立了第36裁决小组,该小组裁定这229人无罪,并建议选举委员会驳回指控。帕里特指出,目前选举委员会有3种选择:1. 采纳调查委员会的建议;2. 采纳第36裁决小组的建议;3. 仅对部分人提起诉讼。他担心第三种选择可能是为了包庇关键人物。
帕里特表示,无论选举委员会做出何种决定,预计都将在9月内得出结论,因为选举委员会规定裁决期限不得超过90天。首轮听证将涉及素叻他尼府的四名上议院议员。
帕里特提出4点理由支持将案件移交法院:1. 证据确凿且充分,包括投票统计显示大量选票选择相同数字组、酒店预订记录、旅行证据、分发物品的录音,以及最清晰的财务往来记录。他承诺将逐步公开各府的证据。2. 第36裁决小组的合法性存疑,该小组未传唤调查委员会或特别案件调查厅代表,且其成员中有两人涉嫌腐败,一人为橙线地铁腐败案被告,一人因纪律处分被解职。另一人虽无腐败嫌疑,但因其在阿努廷·参威拉恭政府内晋升,且曾到机场迎接阿努廷,被质疑政治中立。3. 选举委员会7人中有4人是由正在接受调查的上议院议员任命,存在利益冲突,因此最直接的做法是将案件移交法院。4. 选举委员会在调查上议院选举舞弊中是否尽职,需说明为何允许将选票带入投票场所,以及为何未及时采取行动。


(编译:李程;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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