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内阁批准产品瑕疵责任法案,提升消费者权益

泰国内阁批准产品瑕疵责任法案,提升消费者权益

泰国内阁批准产品瑕疵责任法案,提升消费者权益

泰国内阁批准产品瑕疵责任法案,提升消费者权益,明确卖方责任标准。

2026年6月16日,泰国总理府副发言人表示,内阁已批准产品瑕疵责任法案,该法案由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已通过法律委员会审议。法案旨在明确产品瑕疵责任的相关规定,使之适应当前交易环境,提高对买卖双方权益的保护,减少交易纠纷。副发言人指出,现行民法典中关于产品瑕疵责任的规定不足以解决当今复杂问题,特别是无法在交易或交付时发现瑕疵的情况。新法案增加了关于瑕疵性质、买卖双方权利以及卖方根据产品类型承担责任的具体规定,以增强公平性和清晰度。

法案主要内容包括:适用于一般买卖关系,包括商家对消费者(B2C)和商家对商家(B2B),涵盖分期付款、融资租赁和商品交换合同,但不适用于二手商品、活体动物及部分由部级法规规定的商品。此外,法案设立了“瑕疵推定”条款以保护买方:若商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出现瑕疵,则推定该瑕疵在交付时即已存在。具体期限为:一般商品6个月,汽车1年,摩托车6个月,自交付日起计算。

关于买方权利,法案明确规定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责任。例如,若一般商品存在重大瑕疵,买方可以要求更换商品;若卖方无法更换,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对于非重大瑕疵,买方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维修、降价或解除合同。针对汽车和摩托车,法案增加了额外保护措施:若瑕疵影响安全且无法修复至正常使用状态,买方有权要求更换新车或解除合同,且卖方必须承担维修期间的费用或提供替代交通工具。对于家电、电子产品和发动机类设备,若在收货后14天内发现重大瑕疵,买方有权立即要求更换;若卖方无法更换,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法案还允许买方要求赔偿必要和合理的额外损失,并设定了诉讼时效:一般商品为1年,汽车、摩托车、家电和电子设备为2年,自买方发现瑕疵或卖方承诺处理之日起计算。

副发言人相信,该法案将为人民购物提供更多公平保障,减少诉讼成本和买卖纠纷,并促进企业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从而有益于经济和消费者的长期信心。

(编译:Jon ;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2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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