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证交所就增加政府住房银行储蓄债券作为基金可投资资产征求公众意见,旨在为基金经理提供更多投资组合和流动性管理选择。
2026年6月18日,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宣布,已就增加政府住房银行储蓄债券作为基金可投资资产征求公众意见,以增加基金投资组合和流动性管理选择,并确保对具有相似特征的特种金融机构储蓄债券的投资标准保持一致。
目前,面向普通投资者的共同基金、非零售投资者基金和养老基金可以投资于政府储蓄银行发行的特殊储蓄债券和农业及农业合作社银行发行的储蓄债券,归类为“存款或存款等价工具”,但该规定尚未涵盖住房银行储蓄债券。
因此,证监会正在就增加住房银行储蓄债券作为基金可投资资产征求意见,归类为“存款或存款等价工具”,资本市场监督委员会已批准该原则。
住房银行储蓄债券的法律结构和收益支付特征与储蓄银行和农业及农业合作社银行的储蓄债券相似,后者已经是基金可投资的资产。此举将帮助基金获得更多投资选择,并更灵活地管理投资组合。
同时,基金管理公司仍需遵守相关风险控制规则,例如限制对单一发行人或多位交易对手的投资,以及限制对同一集团内公司的投资,以防止集中投资风险。
证监会已在官网和中央法律系统发布该征求意见文件,相关方和感兴趣者可通过网站或电子邮件提交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18日。
(编译:李程;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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