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活动人士松提亚向国会主席投诉议员拉差诺克道德问题

泰国活动人士松提亚向国会主席投诉议员拉差诺克道德问题

松提亚向泰国国会主席投诉议员拉差诺克道德问题,指控其分享“多管闲事”和“踢狗碗”的帖子,身为委员会主席不应如此,并表示并非记仇。

6月19日上午10点30分,在国会,政治活动家松提亚在向国会下议院议长梭蓬提交投诉信后表示,要求通过系统审查人民党名单制议员拉差诺克(作为预算编制与执行监督委员会主席)的道德问题。

松提亚表示,此次投诉并非记仇或幸灾乐祸,因为他一直关注第112条和计算机法相关事务。直到6月18日,他收到参加预算监督委员会会议的通知,他支持拉差诺克的工作,使其符合法律和正当程序。但任何不符合正确程序或委员会规定的事情,都需要致信请议长审议裁决。

松提亚说,6月18日他遗憾未能参加委员会会议,未能询问人民党,因为6月5日人民党、民主党以及上议院议员南塔纳共同签署,要求国会主席将案件提交最高法院,成立特别委员会调查国家反贪委员会。但今天拉差诺克宣布TH-AI护照案将提交国家反贪委员会审议。他想问,整个人民党包括拉差诺克都签署了,却又要将TH-AI护照案提交国家反贪委员会裁定,这就像给枯木浇水,到底在想什么?

松提亚继续表示,之所以要求议长审议,一是因为拉差诺克在委员会会议前在脸书上发帖称将邀请他参加6月18日会议,帖子下方写有“多管闲事”和“踢狗碗”。他在会上问拉差诺克是否指自己,但对方说是因为记者报道,并让他去问记者。拉差诺克不回答,他认为自己在这次会议中毫无尊严。他认为,身为议员和委员会主席,本应值得信赖,却指责他人多管闲事。根据词典,“多管闲事”意为干涉无关之事,“踢狗碗”是比喻性言论,委员会主席或议员不应发表或在帖子中呈现。拉差诺克的行为违反了宪法关于人人平等尊严的规定。

二是拉差诺克在两个委员会(预算监督委员会和法律、司法与人权委员会)的联席会议上撒谎。三是该行为违反了2563年道德法约7条。四是两个委员会的联席会议由议长或副议长批准原则召开了吗?因为他曾担任法律委员会成员近3年,从未见过这样的联席会议。

松提亚表示,希望议长审议裁决相关问题,无论涉及2560年宪法、议会规定和委员会规定,还是议员道德规定。他的朋友建议可以提起诽谤刑事诉讼,因为他被指名道姓,但他无意也不想提起诽谤诉讼,只想弄清事实,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因为任何人行使保护或质询预算及议会运作的职责,均符合宪法第41条(1)(2)和第50条。结果如何,由议长或相关人员审议决定。

(编译:李程;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2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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