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总理阿努廷办公室部长“素帕玛斯”突击检查乌隆他尼公寓,打击不公平租赁合同

泰国总理阿努廷办公室部长“素帕玛斯”突击检查乌隆他尼公寓,打击不公平租赁合同

泰国总理办公室部长“素帕玛斯”率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官员检查乌隆他尼市公寓,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租赁合同,明确强调水费和电费不得加价。

2025年6月19日,泰国总理办公室部长素帕玛斯·伊沙拉帕迪(负责监管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与顾问巴德姆猜·汶乔雷、秘书长帕查琳·桑西里蓬博士及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秘书长罗纳龙·蓬皮帕共同前往乌隆他尼府乌隆他尼市,对出租住宅楼宇的商家进行检查。此次行动与乌隆他尼府办事处、乌隆他尼市政府、正义中心及乌隆他尼市警察局联合开展,旨在扩大此前5月底在曼谷蓝康恒地区的主动检查范围。该行动遵循泰国总理阿努廷·参威拉恭的政策,强调解决民生问题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素帕玛斯表示,租户最担心的问题是水电费过高、押金被扣以及合同中的隐性费用,这直接影响到上班族、学生和低收入群体。目前,2025年《合同控制法》已生效,其中明确规定:水电费不得超过供应商(电力局/水务局)向商家收取的费率,且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计算方式;预收租金和押金合计不得超过三个月月租金;若检查后财产无损坏,押金须在合同终止后7日内退还;若商家未提供合同或未按标准格式制作合同,可处以最高一年监禁或最高20万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

此外,总理办公室部长还补充说明,民众需区分“公寓”(单一业主,受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合同公告监管)与“共管公寓”(共有产权,由法人管理),两者情况不同。其他费用如停车费或公共维护费,若需收取,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说明且不得重复收费。

素帕玛斯表示:“我已指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持续严格检查,每位租户都应得到公平对待,按实际使用支付水电费,并有权收回押金。”

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提醒租户保留合同、账单和收据作为证据。若发现被侵权或未获公正对待,可拨打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热线1166、通过OCPB Connect应用程序、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网站或各地正义中心投诉。

(编译:Jon ;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24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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