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帕拉多”反驳“普里特”,指出修宪应基于原则而非个人,提醒不要以个人意见代替宪法法院裁决。
2026年6月21日,总理办公室部长帕拉多·普里萨南塔库就人民党名单制议员普里特·瓦查拉辛社批评泰自豪党关于修宪的行动表示,各方应以法律原则和事实为重,而非执着于个人或任何一方的政治立场。
帕拉多进一步表示,请普里特回想2024年11月的事件,当时他作为下议院政治发展、大众传媒与公民参与委员会主席,曾率团与宪法法院院长讨论第4/2564号裁决中关于公投的路径,即需要进行两次还是三次公投。
在那次讨论之后,普里特公开声称宪法法院法官认为只需进行两次公投即可。但随后当有人请求宪法法院对裁决作出进一步解释时,宪法法院在2025年裁定必须进行三次公投,只是可以将第一和第二次公投合并进行。
“提出此事并非为了翻旧账或指责他人,而是为了表明,某位法官的意见或裁决之外的讨论不能作为法律定论。只有宪法法院全体的裁决才是各方必须尊重的定论。”
帕拉多还说,指责他人不坚持原则,而自己却曾对法律定论作出错误解读,这同样值得反思。因为归根结底,修宪不应成为谁说得对、谁能获得更多政治资本的竞争。
“真正的目标应该是让泰国拥有一个得到人民认可的新宪法,能够带领国家稳定前行。如果我们仍然重个人轻原则,重政治胜利而轻国家成就,修宪就无法达到目标。”
最后,帕拉多表示,过去的教训应使各方在陈述事实时更加谨慎,并尊重法律程序。因为如果继续在指责和政治纷争中打转,国家将陷入同样的问题而无法迈向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编译:Jon ;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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