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2日上午10时10分,在国会,人民党名单制议员兼副党魁、下议院反对党协调委员会主席帕里特·瓦查拉辛在第七次影子内阁会议后,就新宪法制定进展发表声明称,人民党坚持制宪会议成员必须100%直选。宪法法院第18/2568号裁决指出,国会不能直接让人民选举宪法起草者,尽管我们不认同该裁决及其对直选制宪会议成员的限制。为此,上议院政治发展、公众参与、人权、自由与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以及下议院法院、独立机构、检察机构、国有企业、公共组织和基金事务委员会,已与宪法法院院长磋商,寻求对该裁决的澄清,并恢复我们视为人民参与制宪会议选举的合法权利。
帕里特表示,宪法法院院长在磋商中说明,人民可以选举制宪会议成员。第18/2568号裁决仅禁止人民直接选举宪法起草委员会成员,这意味着人民可以直接选举制宪会议成员,而直选的制宪会议成员有权任命起草委员会,并审议批准起草委员会起草的新宪法草案。
帕里特还表示,针对许多人的担忧——磋商结果不等于裁决——我们理解,但这是对原有模糊裁决的扩展或解释。他认为这使进程更加清晰,明确了哪些符合或不符合裁决。有人称这只是在场法官的个人意见。他强调,尽管当天只有宪法法院院长和两名法官出席,但院长重申,解释并非其个人意见,因为在裁决时并未涉及选举起草者的限制。解释是全体法官在发布第18/2568号裁决前达成的共识。
帕里特进一步表示,针对泰自豪党某些议员声称类似磋商曾在2024年发生,当时得出需两轮公投的结论,但2025年裁决却要求三轮公投,这表明可能存在偏差。他强调,这种反驳基于错误事实。当天的磋商结果明确显示,只需两轮公投即可制定新宪法,第一轮需提出两个问题。
帕里特表示,第18/2568号裁决明确允许两轮公投,但第一轮可能需两个问题。因此,该裁决关于公投的部分与2024年同宪法法院院长的磋商结果一致。
帕里特还表示,此后推进新宪法制定分为四个议题:第一,人民党将推动100%直选的制宪会议成员,并将与宪法法院磋商的结论提交人民党议员会议(6月23日),讨论是否需要修改已提交的草案,以推动100%直选制宪会议成员;第二,邀请公众参与签署民众版宪法草案,该草案同样提议100%直选制宪会议成员。目前已有超过2.3万人签署,需达到5万人才能提交国会。希望民众版草案能与政党版草案同时在初审阶段审议;第三,要求所有政党,特别是曾宣布支持直选制宪会议成员并已提交草案但未实现100%直选的政党,内部商讨是否修订草案,以共同推动直选制宪会议成员;第四,希望向泰自豪党传达信息,鉴于该党多名议员已就此发表意见,如果泰自豪党真心希望实现直选制宪会议成员,应将与宪法法院磋商获得的新信息仔细考量,并与各方商讨如何共同推动直选制宪会议成员。
帕里特说:“但如果泰自豪党决定无视新信息,则难免让人怀疑真正原因是否在于该党早已意图利用模糊裁决作为借口,剥夺人民参与制宪会议选举的权利,从而使新宪法制定过程被蓝派垄断,由其独家选择起草者和决定新宪法内容。”帕里特说。
当被问及泰自豪党坚持依据宪法法院第18/2568号裁决,我们将如何反驳时,帕里特表示,众所周知第18/2568号裁决模糊不清,我们已寻求澄清,且泰自豪党议员也参与了与宪法法院院长的会议。帕里特表示,如果泰自豪党真心支持直选制宪会议成员,正如他们曾宣称的那样,面对新信息应作何反应?应有的反应是与其他政党开会,讨论如何设计直选制宪会议成员的路线图。但我们没看到这些;过去两天看到的是至少三名泰自豪党领导人排队否认这些信息的重要性。
帕里特表示,因此难免怀疑这种反应是否证实了泰自豪党早已无意进行直选制宪会议成员,并一直试图利用模糊裁决作为借口回避,从而设计出可垄断起草者选拔和内容决定的制宪会议机制。帕里特说:“从大局看,蓝派想要的是允许全线操纵的政治体系。他们可通过两种方式实现:第一,设法使新宪法制定进程停滞,我们只能沿用2017年宪法,该宪法是全线操纵政治体系的优质肥料;第二,如果新宪法制定进程必须推进,他们就试图使其在可垄断起草者选拔和内容决定的条件下进行。具体体现就是泰自豪党提出的增加第15/1章的草案内容。”帕里特说。
当被问及人民可以选举制宪会议成员但不能选举起草者有何不同时,帕里特表示,作为人民党,我们不认同裁决中添加“人民不能直接选举宪法起草者”的语句。但既然已成事实,我们要尽可能恢复人民参与制宪会议选举的合法权利。得到的答案是人民可以直接选举制宪会议成员,然后由直选的制宪会议成员任命起草委员会,这也是可行的。这比原先对宪法法院裁决限制的理解增加了公众参与。
当被问及若无法达成一致,是否需要再次提交宪法法院裁决时,帕里特表示无需提交宪法法院,但其他政党如何行动需观察其态度。

(编译:Cici ;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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