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刑事法院下令判处女星Pu曼塔娜2年监禁,不缓刑,因诬告和诽谤知名模特儿Rassamee。Pu曼塔娜表示松了口气,洗清了罪名。
6月22日,在曼谷刑事法院,法院就Rassamee女士(知名模特儿)起诉Pu曼塔娜女士(前演员)案件作出判决,指控其妨碍司法、对公职人员虚假陈述及诽谤。
起诉书称,2025年6月5日,被告向通罗警察局调查员虚假报案,意图陷害原告使其受到刑事处罚。2024年3月2日,被告向原告借款200万泰铢,并开出支票还款,但原告兑付时银行因账户余额不足退票。
随后原告多次催款,但被告拖延。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多张支票,扣除预扣利息,期限3个月,利率为每3个月15%,超过法定利率。被告要求调查员依据《2017年禁止高利贷法》对原告提起刑事诉讼,但被告明知债务源自其欺骗原告共同投资,被告无法支付回报,多次开出支票还款,并非担保支票。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利息约定是在被告违约后达成,并签订了200万泰铢的借款合同,年利率15%,未超过法定上限。
被告虚假报案以陷害原告,使原告名誉受损、遭受蔑视。事件发生在通罗警察局。被告否认指控。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Line聊天记录,被告邀约原告共同投资,并告知每期收益,结合双方多次转账行为,原告先扣除利润再转账给被告。这些对话表明是投资邀约,原告证词可信,证明原告转账给被告是投资而非借款。被告行为构成向调查员虚假陈述重要事实,意图使原告受刑事处罚,同时也构成诽谤。
法院判决被告违反《刑法》第173、174条第2款、第326条,属一行为触犯多法条,以最重条款(虚假陈述致人受罚)处罚,依据第90条判处2年监禁,并与此前曼谷南区地方法院在案件编号A2313/2568中判处曼塔娜女士2年监禁(不得缓刑)的欺诈案刑期合并执行。
律师表示,法院证据显示是共同投资而非借贷,法官分析证据和Line聊天发现双方讨论商业投资,未提及借贷利息,被告明知并非借款却故意虚假报案抹黑原告,故判处2年监禁,不与前案合并。律师补充说:“今天未反对保释,若有资金可保释。保释金额法庭未在庭上说明。”
Rassamee微笑表示,听判后很高兴洗清了罪名,感到如释重负,并非指控所言的高利贷放贷者,她一直从事模特教师工作。不过,预计对方将上诉继续诉讼。
(编译:李程;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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