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女星“普·曼塔纳”免于监禁,法院批准4.5万泰铢保释,透露“芭堤雅”已胜诉4案,还有1案待判,即暖武里法院的诽谤案。
2026年6月22日,在曼谷刑事法院,法院就黑字案号A1446/2568案进行宣判。该案由知名模特拉西米·通西里派(或称芭堤雅)作为原告,起诉前演员曼塔纳·希马通(或称普·曼塔纳),指控其妨碍司法公正、渎职及诽谤。
法院判决被告违反《刑法》第173条、第174条第2款及第326条。被告行为构成单一行为触犯多项法律,按最重条文(《刑法》第90条)以虚假举报罪判处2年监禁。该刑罚与曼谷南地方法院在红字案号A2313/2568中因诈骗罪判处的2年实刑连续执行。
芭堤雅表示:“今天虚假举报案赢了,我赢了。普女士被判2年实刑,最高刑罚,我很开心,非常开心!”
回顾事件起因,为什么会引发此案?
律师功表示:“此案起源于普女士向警方报案,称芭堤雅非法放贷,利率超过法定标准,月息约40-50%,年息超1000%。”
律师功表示:“她在报案中详细描述,称芭堤雅放贷,但实际上她明知芭堤雅并未放贷,芭堤雅的职业是模特、走秀老师、演员。此前双方已在法院就诈骗案和200万泰铢借款合同案进行过诉讼。”
律师功表示:“200万泰铢借款合同源于普女士邀请芭堤雅投资,并承诺高回报。在转账前,普女士要求预先扣除利润,比例为10-15%,芭堤雅按指示扣款。这些扣款记录在芭堤雅与普女士的LINE聊天记录中,还有关于分红和‘今天客户要货,约好取货吗?’等对话,内容涉及‘利润不错’等。”
律师功表示:“但她在原案中辩称芭堤雅非法放贷,称200万泰铢中只有140万是本金,其余50多万是超额利息。我方已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200万泰铢中不存在非法利息,我方胜诉。”
律师功表示:“至于诈骗案,对方声称芭堤雅说普女士邀请她投资名牌包,但对方仍辩称芭堤雅非法放贷,却无法提供证据。我方有LINE聊天记录证明是投资邀请及分红方式,对方无法反驳,法院已判处其2年监禁。”
律师功表示:“之后,在民事法院裁定我方胜诉后,她明知200万泰铢中无非法利息,仍向通罗警局报案,称芭堤雅非法放贷,详细描述年息超1000%,并要求严惩芭堤雅,甚至要求判处其最高刑罚。我方得知后,因确知事实不实,芭堤雅从未放贷,遂向本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功表示:“起诉罪名包括虚假举报和诽谤第三方(即调查警官)。在初审阶段,法院已受理全部指控。因为被告的辩护和聊天记录均显示没有放贷行为,只有投资。法院受理全部指控,庭审中被告仍坚持芭堤雅放贷,甚至声称芭堤雅还向其他2-3人放贷,但无证据提交。此外,此前警方调查的一份文件已表明:第一,她要求严惩芭堤雅;第二,LINE聊天记录显示,法院认为被告明知对话中无放贷内容,只有投资邀请,包含‘利息’‘客户’‘货’‘收货’等词,绝无‘放贷’字样。”
律师功表示:“因此法院认为被告(即普女士)从一开始就知道不存在放贷事件。简而言之,法院认为普女士陷害芭堤雅,意图使其受刑事处罚,最高刑期5年。此外,她还诽谤第三方,但法院以最高刑罚5年从轻判处2年,诽谤罪刑期1年较轻,合并执行2年,并与原两案连续执行,共计4年。原案有两起:诈骗案(2年)和芭堤雅被诈骗案(2年),法院连续计算。”
芭堤雅说:“工作人员带走了普女士,从右边门出去了。工作人员带她去了指认室,就是牢房。”
律师功说:“她准备申请保释,如果不想今天入狱,就必须保释。”
此案保释金额是多少?
律师功说:“不确定,要看法院设定的保释金数额。今天法院没有提及保释金金额,也没有提及社会服务等附加刑罚。”
你认为她会继续上诉吗?
芭堤雅说:“以普女士的性格,她应该会上诉,上诉到底,直到进监狱。”
普女士的状态如何?你注意到她的表情了吗?
芭堤雅说:“我不太看,没怎么注意。但观察到她站在律师旁边,是律师团队的一员。她也来了,因为她是受委托人。她站着,看着法庭,没有看向我们,还是老样子。今天她的表情还是很平静,她坚持抗争,简单说就是‘坚持到底’。”
律师功说:“因为她一直看着法庭,没看任何人。今天她没转头看任何方向。我只是从侧面观察,她看着法庭,表情平静。实际上,宣读判决时,先读起诉书和答辩状,然后才读案情,那是最后的高潮。刚开始读时,还不知道结果会怎样,谁输谁赢,因为只是起诉书和答辩状。但最后高潮时,只有两份关键文件:她报警的文件和我们持有的LINE聊天记录。所以我说过,不要空手来法院,没有真实证据就别幻想。”
总结全部,芭堤雅和普女士之间有多少案件?
芭堤雅说:“我有5起案件在法院审理,5起中赢了4起,包括今天这起。还有1起待判,即暖武里法院的诽谤案。”
律师功说:“法院定于8月27-28日开庭审理。审理结束后大概一两个月就会宣判,预计今年内。如果我方是原告,我们希望再判她2年,加起来就是12年,这是我们想要的。”
普女士发帖说刚收到芭堤雅的传票?
芭堤雅说:“是的,是传票。我的5起案件在法院,还有2起在警方调查中。因为普女士骂我,附上图片,指名道姓,包括真实姓名和姓氏,还有照片和诽谤性言论。所以我全力以赴。6月24日第二次传票,她必须去,如果不去,6月24日就会发出逮捕令。”
随后记者报道,法院批准普·曼塔纳以4.5万泰铢保释,她拒绝采访并立即离开。
(编译:李程;审校:Alex;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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