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能源委员会指出,确实存在4项必须向民众收取的隐藏电费,并承认公共路灯或公共电费也被计入民众账单,将研究进一步下调数字。
6月22日,在泰国国会,上议院能源委员会主席普隆·通西里及委员会成员就隐藏电费成本问题表示,确实存在必须向民众收取的隐藏电费,主要来自4个部分:
1. 电厂备用容量费 2. 可再生能源政策负担费 3. 公共电费及跨群体补贴费 4. 过去冻结电费产生的累计债务负担。
委员会副主席桑潘·猜威森金达表示,目前民众对电费有两点疑虑:一是现有电费中的备用容量费,二是公共电费是否重复收费?民众使用公共电并非免费,而是被加进了电费账单中。
经过研究,公共电费并非完全免费,规则是10%的电费由地方电力局和首都电力局承担,这部分被视为系统损耗不计入成本;但另外10%会转给公路局和农村公路局,若超过10%则由国家预算支持。
如果理解这一原则并加以调整,使用电者负责付费,即让地方行政机构和公路局用国家预算支付,使用税收属于正常。这样电力局整体电费可降低每度10士丹。
能源委员会希望此事透明化,将成立工作组跟进,预计7月内完成。
当被问及能源部长埃卡纳·普龙潘指出公共电费计入民众账单时,委员会顾问丘萨·翁萨瓦表示,公共电费包含在地方和公路局两部分中,确实存在于电费结构里。
因此,确实存在隐藏电费成本,正如埃卡纳所言。如果去掉10%的公共电费,每度可降10士丹。委员会将研究是直接取消还是从10%降至7%或5%。
(编译:李程;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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