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交部:泰国根据UNCLOS进入泰柬海洋边界强制调解,强调非诉讼,盼和平可持续解决争端
2026年6月22日,外交部代理发言人兼新闻司司长玛拉提·纳里塔·安达莫女士与条约和法律司司长本贾明·素甘乍那提先生,就泰国同意参与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规定的海洋划界争端调解程序发表声明。
玛拉提女士表示,6月19日,泰国已正式致函柬埔寨,确认参与根据UNCLOS进行的强制调解程序,此前柬埔寨于2026年6月2日发起了该程序。致柬埔寨函件要点如下:第一,泰方重申其目的仅为划定海洋边界;第二,泰方任命两名代表参与调解程序,即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西哈萨·蓬盖考为首席代表,以及驻科威特大使、前条约司副司长颂猜·猜巴提育;并指定两名调解人,即南非的阿尔伯特·J·霍夫曼和德国的吕迪格·沃尔夫鲁姆,两人均为法官,在国际海洋法领域享有广泛认可。
程序自送交柬埔寨后30天内,泰柬双方的4名调解人将在7月中或下旬任命第5名调解人担任调解委员会主席。此后,将在12个月或双方同意延长的更长时间内,通过讨论协商,听取两国观点,由调解人解释国际法和海洋法,就海洋争端提出建议。建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作为双方谈判解决争端的基础,以便回归泰国所主张的双边谈判路径。
本贾明强调,调解并非诉讼,调解人并非任何一方的律师,而是中立者,听取双方意见后寻求平衡。结果非判决,无正式法律约束力,而是各方可接受的建议。泰国作为负责任的国际社会成员,尊重国际法和国际规则,决定参与调解,履行UNCLOS缔约国义务。泰国已做好准备,外交部及相关机构将专业、透明地全力维护国家利益,并定期报告进展。
“泰国真诚参与,并希望调解程序能帮助两国和平、可持续地解决海洋边界争端。”
关于2001年备忘录(MOU 2544)规定利益讨论需与陆地边界划分并行,而强制调解将如何运作的问题,本贾明表示,MOU 2544规定同时进行海洋划界和重叠区域开发。过去25年无进展,因为柬埔寨侧重先开发共同区域,但法律上若上层边界不清晰,下层开发也将不明确。泰国废除MOU 2544的原因在于双方意愿不一致,且柬埔寨已加入UNCLOS,该公约强调以海洋区域为基础,重叠区域开发是划界后的条件。双方法律和学术观点可能均等,导致下层区域划分困难。泰方重视最终划界,避免留下重叠区域以杜绝未来开发纠纷,将主要精力放在划界上。
强制调解仍属双边程序,但有第三方参与,应在1年内完成。若划界成功,将签署一份文件。强制调解程序结束后,需提交内阁和国会审议,因涉及主权问题。
针对泰国可能处于劣势的担忧,因为泰柬边境争端涉及政治因素,本贾明指出调解是国际程序,非常规手段,试图用国际政治施压不合适。他相信双方调解人将保持公正。调解委员会由全球顶尖专家组成,不会拿自身声誉冒险。东帝汶案例是国际法学者和专家研究的典范。因此,调解人不会牵扯政治。参与国真诚参与。他认为,调解人会视这种行为为国际层面的炒作,从而感到不安,并有权制止。因此,任何人自加入UNCLOS起就知道义务,并信任强制调解程序——这正是选择调解而非诉讼的原因。他重申,程序不一定在12个月内结束,但可能会提出有益建议或谈判框架,之后仍需双边谈判。他相信这是良好开端。
本贾明进一步表示,强制调解难言利弊。从网络追踪看,双方都在尽可能划界,但最终会有一条最合适的线,一条最可能的线。这不是输赢问题,而是若边界清晰,双方都是赢家,因为过去25-26年海洋资源未能高效利用。他认为最终双方应共赢。在谈判中,泰方准备了历史资料、谈判记录、国际法发展研究,并咨询了有类似经验的人士。泰方已全面行动,UNCLOS提供了解决路径,因此信任学术规定。泰方已会同外国顾问研究法律,并拥有制图人员,请大家相信会尽力而为。
但若调解过程中再发生陆上局势紧张,本贾明解释说,海洋争端调解程序与陆上或他方面关系分离。相反,他认为若成功,将促进其他关系。泰国已准备好进入该程序。
(编译:Jon ;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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