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上议院能源委员会批评政府隐藏4项电力成本让民众承担

泰国上议院能源委员会批评政府隐藏4项电力成本让民众承担

泰国上议院能源委员会揭露政府隐藏电力成本每单位50-90萨当,批评政府强行将4项隐性成本纳入电费由民众分担,要求明确电力成本,取消公共电费,让项目所属部门自行承担。

6月22日下午1时30分,上议院议员兼上议院能源委员会主席普洛彭在国会大厦就隐性电力成本问题发表声明称,当前民众支付的电费不仅仅包含发电成本,还包括政府政策及长期积累的电力系统结构造成的隐性成本,这些都被转嫁到民众的电费中。据能源委员会研究,目前民众支付的平均电价为每单位4.18泰铢,其中隐性成本为每单位50-90萨当,占总电费的12-22%。四项重要隐性成本包括:

1. 发电厂备用容量费用:最高负担,约为每单位30-50萨当,源于政府与私营电厂签订的不使用也需付费的购电协议,即使电厂未实际发电也需支付备用容量费用,导致泰国备用发电容量过高。

2. 可再生能源推广政策负担:每单位15-25萨当,源于过去以高补贴价格收购可再生能源电力。

3. 公共电费及跨群体补贴:每单位5-10萨当,例如道路照明、高速公路照明、防洪抽水系统等费用,以及对某些用电群体的补贴,都纳入电费成本,让民众通过电费单共同承担。

4. 过去电价冻结导致的累计债务负担:每单位10-20萨当,源于政府曾要求泰国发电局在能源危机期间代民众承担燃料成本,并通过Ft值逐步收回。

普洛彭进一步表示,关于公共电费,能源委员会认为应将公共电费(如道路照明、高速公路照明和公共抽水系统)明确从民众电费中分离出来,目前所有家庭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共同承担了这些费用。能源委员会提出以下5项建议:

1. 公开透明地披露电力成本,明确区分实际发电成本和政策性成本。

2. 解决备用容量费和过剩备用发电容量问题,重新谈判电厂合同条件,使备用容量与实际用电需求相匹配。

3. 改革清洁能源推广体系,采用竞争性定价机制取代固定补贴,以降低长期电费负担。

4. 取消将公共电费成本隐藏在民众电费中的做法,由项目所属部门直接承担费用。

5. 将低收入群体的援助改为通过国家福利系统进行精准帮扶,而不是将负担平均分摊给所有用电者,以实现电费可持续降低和更加公平。

最后,他表示能源委员会将成立工作组跟进此事。

(编译:Jon ;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2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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