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3日下午2点,在总理府,副总理府发言人拉莉达·帕里瓦塔纳女士在內閣會議後透露,内阁批准了66种管控商品和服务清单,其中商品61项,服务5项,根据中央商品和服务价格委员会(CPB)的决议,以确保持续的价格监管措施并即时保障民众生活成本。
拉莉达表示,该清单整合了此前内阁批准并由CPB公布的原有管控商品和服务,并新增5项商品:豆粕、白鲷鱼、嫩椰子和椰子制品、酱油以及鱼露。其中酱油和鱼露是从“调味酱”项目中单独分出,以便监管更加明确并与市场状况相适应。
管控商品和服务的指定依据《商品和服务价格法》1999年版,该法授权CPB在內閣同意下发布管控清单,以防止不公平的购买或销售定价及贸易条件,且须至少每年审议一次。
拉莉达说,政府高度重视对民众日常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特别是在生产成本和市场波动时期。确定管控商品和服务清单将使政府能够跟踪形势、监管价格、防止趁機欺詐消费者,并确保商品供应充足。
“政府将适当运用法律机制,照顾民众生活成本,维护消费者、企业家和农民的公平,同时为整体经济体系创造价格稳定。”拉莉达说。
(编译:Cici ;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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