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副发言人表示,内阁已注意到国家反贪委员会提出的防止和解决公务人员福利枪支采购项目腐败问题的措施,建议严格管控,并指示内政部考虑按需执行。
2026年6月23日下午2时,总理府副发言人普洛伊塔勒·拉克西米桑詹在內阁会议后表示,内阁已决议注意到国家反贪委员会提交的防止和解决福利枪支采购项目腐败问题的执行报告,具体如下:
(1) 审批国家机关实施公务人员福利枪支采购项目或类似项目时,应严格审查,并主要考虑当前情况下的必要性和适当性。
(2) 当前正在执行的公务人员福利枪支采购项目(如有)如需续期,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3) 对1992年2月10日发布的内政部第108/2535号关于限制向个人发放某些枪支订购或进口许可证的命令(内政部第108/2535号令)的豁免——即允许地方登记官授权枪支商店通过公务人员福利枪支采购项目进口手枪——必须按需考虑,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此外,会议指定内政部作为主要部门,与相关单位如国防部、财政部、皇家警察总署、公共部门反腐败委员会共同审议此事以得出决定,并责成内政部在收到总理府秘书处通知之日起30天内,将审议结果、执行情况和总体意见汇总提交给总理府秘书处,以便进一步提交内阁审议。
(编译:Jon ;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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