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男子思里苏万”不满!投诉监察机构调查政府是否欺诈民众 涉及电费中隐藏的公共开支 要求退款
6月24日,泰国监察机构办公室,爱国组织领袖思里苏万·乍耶递交请愿书,要求监察机构调查相关政府部门,包括能源部、能源政策管理委员会、能源监管委员会、地方电力局、首都电力局及公路局。
关于将公共道路电费并入全国每个家庭电费账单的情况,这给民众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和不公,是否构成欺诈民众?
思里苏万表示,能源部长在一次电视节目中透露,每个家庭都必须共同承担全国公共道路的照明电费,这种做法已持续数十年,每年总计100-200亿泰铢。
此事引发广泛讨论,随后泰国上议院能源委员会发声明揭露电费账单中隐藏更多隐性费用,每单位约50-90萨当,占总电费的12-22%。
四大隐性成本包括:1. 电厂备用容量和超额储备容量费用,每单位约30-50萨当,源于政府与私营电厂签订的“照付不议”购电协议,即使不发电也需支付,导致泰国储备容量过高。
2. 可再生能源推广政策负担,每单位约15-25萨当,源于过去高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力,以及为适应可再生能源而升级电网的费用。
3. 公共电费和交叉补贴,每单位约5-10萨当,包括道路照明、公路照明、防洪排水系统以及部分用户补贴,目前均计入所有用户的电费成本,即每个民众都通过电费账单承担了公共电费,尽管账单上并未明确显示。
4. 过去冻结电费造成的债务积累,每单位约10-20萨当,源于政府曾让发电局在能源危机期间承担燃料成本,之后通过Ft(浮动电费)逐步回收。
思里苏万表示,此事件表明政府的行为或政策严重剥削民众,违反宪法和多部法律,给民众造成困扰和损失,并造成不公,是否构成《刑法》第343条规定的欺诈民众?
爱国组织因此向监察机构投诉,要求调查相关政府部门,并敦促政府下令将过去十年的此类款项返还给民众,作为“不当得利”。
(编译:李程;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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