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总长指出,18轮拖车声称刹车失灵,高速行驶连续撞毁9辆车,造成2人死亡,重罪可判10年监禁,雇主也需承担民事责任,检察官准备协助案件
事件发生在4月11日,正值宋干节开始期间,在帕宏耀廷路,达克至南邦路段,上行至南邦方向,位于南邦府特恩县梅瓦国家公园入口对面,发生18轮拖车撞毁路上车辆,连续9辆车严重损坏,导致现场2人死亡,包括1名男性和1名女性,他们被困在被卡车撞击并拖到路边的轿车内。此外,共有10人受伤,包括1名重伤女童,她与已故父母同行,被送往特恩医院,另有4人中等受伤和5人轻伤
检察官总长戈松瓦特·因图詹通表示,根据新闻报道,拖车追尾事故导致7至10辆车损坏,造成夫妻死亡,这意味着受害者的母亲可能需要承担抚养孙子的责任,此事令人同情
但事故已发生,调查人员必须调查因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和财产损失的罪行,根据泰国刑法第291条,可判处最高10年监禁和最高20万泰铢罚款
无论司机是否声称刹车失灵,事实都构成起诉,因为检查车辆状况是责任,尤其是大型卡车
将依法对18轮拖车司机提起诉讼
关于赔偿损失、抚养费、丧葬费,卡车司机也可能面临民事诉讼,包括因过失导致他人死亡、财产损失以及子女和母亲的抚养费
在民事案件中,如果车辆属于老板或公司,法律规定雇主需与雇员共同承担责任,如果雇员在雇佣范围内工作,雇主也可能成为民事被告,以依法索赔损失。具体损失金额将由法院根据事实裁决
索赔方需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损失金额,检察官总长愿意提供帮助,受害者的母亲可以就近访问当地检察官办公室寻求法律协助
通常,在刑事案件中,检察官会负责起诉,在民事案件中,可以向检察官的刑事案件档案提交申请,以便法院与刑事案件一并审理,或俗称根据第44/1条提交,检察官愿意提供知识、协助,帮助准备申请,无需费用
(编译:李程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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