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批准远程医疗服务费用支持,保障慢性病参保者

社保局医疗委员会批准支持远程医疗服务费用,针对患有慢性病的参保者,以减少全球危机时期出行成本,自2569年5月1日起至7月31日实施。

2569年4月24日,社保办公室透露,医疗委员会和社保委员会已批准增加医疗服务费用,用于照顾患有慢性病的参保者,涵盖通过远程系统提供的治疗服务,以减轻出行费用负担并增加获得医疗服务的便利性。

社保办公室秘书长甘乍娜·普尔凯女士透露,由于中东地区冲突引发的全球危机,直接影响国内油价和运输成本上升,并影响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特别是紧急救护车服务以及药品和医疗用品包装材料的生产成本。然而,制药组织确认已储备必要的原材料和药物,如抗HIV药物和国家基本药物清单中的药物,足以照顾参保者。此外,这种情况也增加了患有慢性病的参保者的出行治疗费用负担。

在2569年4月20日举行的医疗委员会第5/2569次会议上,批准了针对患有慢性病的参保者的远程医疗服务费用,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具备符合公共卫生部标准的远程医疗系统,支付标准为每次65泰铢,为期3个月,并提交至社保委员会在2569年4月21日举行的第7/2569次会议上,会议同意了医疗委员会的提议。该措施自2569年5月1日至7月31日生效,以缓解患有慢性病的参保者的困难,增加获得医疗服务的便利性,并减少当前全球危机期间的出行费用负担。医疗机构将向社保办公室收取此服务费用,参保者无需预先支付。

社保办公室秘书长最后表示,此次支持远程医疗服务费用的措施是社保办公室提升医疗服务可及性的又一重要步骤,以适应快速变化的全球形势,同时减轻参保者的费用和出行需求,特别是慢性病患者,使他们能够持续、安全、有效地接受治疗,体现了在所有情况下全面照顾参保者生活质量的承诺。

(编译:张悦 泰国中文社;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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