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吉府:考帕泰野生动物保护区工作人员与卡伦警察局警方联手逮捕了一名男子,该男子携带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懒猴”或“蜂猴”供游客拍照,并在被捕时试图袭击工作人员。
2026年4月27日晚,考帕泰野生动物保护区工作人员与卡伦警察局警方、行政官员以及普吉府第二选区议员查林蓬·桑迪(人民党)共同在卡伦镇进行检查,此前接到举报称有人非法携带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如懒猴或蜂猴)供游客拍照。

经检查,发现一名违法者非法持有1只受保护的野生动物(蜂猴或懒猴),携带1个挎包、2把刀具、1把鲨鱼叉,并在被捕时试图袭击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已告知其权利并依法实施逮捕。该嫌疑人未经许可持有受保护的野生动物,违反了2019年《野生动物保护和保育法》及1992年《野生动物保护和保育法》,最高可处以50万泰铢罚款或不超过5年监禁。

被查获的野生动物已被送往攀牙府野生动物繁育中心进行康复并放归自然。工作人员强调,非法持有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此次逮捕行动是严格执法,以保护国家的自然资源和野生动物。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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