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依法向孔敬府油罐车火灾遇难员工家属发放抚恤金及福利。
2569年5月7日,记者报道,近日孔敬府春那旺县一加油站后方油品配送点发生油罐车火灾事故,导致一名司机当场死亡,两人受轻伤。事件发生后,社保基金秘书长玛丽西·猜兰西女士向遇难者家属表示哀悼和关切,并强调社保基金将全力协助保障员工权益,已指示孔敬府社保基金负责人昂苏玛丽·尤威提亚女士前往现场核实情况并协调救助。
经调查,遇难者为阿农·罗伊堪雷,54岁,家住乌隆府西塔县,是某公司员工。此次事故属于因工受伤致死,员工及合法继承人将依法获得社保基金保障和补偿,包括养老保险金、死亡抚恤金5万泰铢以及法定抚恤金。
随后,孔敬府社保基金已联系雇主并通知合法继承人领取全部权益,以减轻痛苦并密切照顾死者家属,进一步彰显社保基金在任何情况下保障员工和投保人权益的作用。
(编译:Ivy 泰国中文社;审校:Woo;来源:泰国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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