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中央交通警察在曼谷拦检酒驾时,两名来自罗勇府的男子形迹可疑,停车后逃跑。警方跟踪并搜查车辆,查获约40万粒冰毒。
2026年5月10日,交通警察局局长达隆萨·斯瓦恩甘少将、副局长提拉威·布萨班上校、加莫·通潘上校、第一大队队长雷瓦·努曼上校、副大队长克里斯丁·尼拉派中校、素拉蓬·詹颂萨克中校指挥行动,由第一大队第四巡逻组组长格良盖·汉普拉中校带队,逮捕了44岁的罗勇府居民阿努奇(姓氏保密)和33岁的罗勇府居民查纳坎(姓氏保密)。
警方缴获约40万粒冰毒、手机、一辆四门白色三菱Triton皮卡车(罗勇牌照)及一把钥匙。逮捕行动于2026年5月9日凌晨2点30分左右在曼谷堪那耀区蓝茵他路进行。

警方在蓝茵他路60巷附近设卡检查酒精含量。凌晨2点30分左右,发现一辆四门皮卡车在到达检查点前停车,并躲进蓝茵他路的一个小区入口。
负责观察可疑车辆的警员提拉蓬发现两名男子下车后匆忙沿原路返回,形迹可疑,随即与另外四名警员一同追捕。

追上后,警方表明身份并搜查两人身体,未发现违禁品。随后将两人带回其停放的皮卡车处。
搜查车辆时,在驾驶座发现一部手机(证物第2号),在驾驶座旁的棕色大象图案挎包中发现阿努奇的身份证,在后座挎包中发现查纳坎的身份证。此外,在车斗内发现两个旧红棕色麻袋,内装冰毒,每个麻袋20包,共40包,上面盖有篷布。

阿努奇供称,他驾驶该皮卡车停车躲避是因为看到前方有警方检查站。车内的手机和棕色大象图案挎包中的身份证是他的。查纳坎也承认挎包中的身份证是他的。两人均供称,这40包冰毒是他们从大城府邦巴因县取货,计划运往罗勇府,每人酬劳4万泰铢,但尚未完成即被逮捕。两人承认曾吸食毒品。

警方指控阿努奇“共同持有第1类毒品(甲基苯丙胺或冰毒)以销售,商业性销售导致毒品在公众中非法扩散;吸食第1类毒品;以及吸毒后驾驶车辆”。查纳坎被指控“共同持有第1类毒品以销售,商业性销售导致毒品在公众中非法扩散;吸食第1类毒品”。两人已被移交科克克拉姆警察局调查人员依法处理。

(编译:Cici;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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