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参议员质询政府加速陆桥项目,疑似偏袒资本家,建议区域公投;交通部副部长澄清并非仓促行事,而是因形势变化,将依法依规推进,并承认大型项目必有环境影响
5月11日,在国会举行的上议院会议上,由上议院第一副主席格良格莱·西拉担任主席,审议书面质询。参议员纳拉塞·帕查亚功就南部经济走廊政策审议提出质询,同时表达了对研究不全面的担忧,并对经济价值提出质疑,认为所有指标均未达标。此外,交通与运输政策规划办公室和朱拉隆功大学的两份报告结论相悖,为何政府要仓促推进此项目,用人民的税款投入梦想项目?此外,推动《南部经济特区法案》是集权法律,投资者对陆桥项目感兴趣的不是回报,而是法案中的权利,即长达99年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农业土地改革区和国有土地。
纳拉塞表示:“政府是否评估过,若拉廊失去世界遗产机会,将损失多少价值和机会?拉廊沿岸填海造港的区域被当地人称为‘海洋子宫’,这将对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如果进行中立的选择研究,陆桥可能不是最佳项目。而交通部的环境影响与健康评估存在明显矛盾,尽管该地区生态极为丰富。这是否是错误或为推进项目而削减资源?一些听证会只是走过场。如果政府真认为项目好,为何不进行区域公投?”
交通部副部长西里蓬·昂沙军耶说明,现在讨论陆桥项目是因为地缘政治变化。交通部也在思考项目是否已滞后,因为邻国马来西亚即将启用陆桥项目。该项目带来新的经济机遇,但必须伴随环境影响。
西里蓬进一步表示,关于租赁期限,目前政府被指责允许99年租期,但实际上租赁不得超过99年。初始租期如50年,以确保投资回报,因为政府并非投资者,而是采用PPP模式让私营部门投资,因此需要足够运营时间。若50年后项目不可行,运营商无法充分照顾民众,政府可不续约。若项目运行良好,民众生活改善,租赁权可续期,但并非自动延续,而是应得权利。
“有人说这是集权法律,类似东部经济走廊(EEC)。请看看各实施法律,如城市规划法,若调整一个颜色需要数年,因为官僚程序无法加速。EEC的经验将用于SEC,包括设立基金、规定保留职业、管理等方面。至于环境影响,承认不可能没有影响,但政府要做的是依法依规完成所有步骤,尽量减轻或补救影响。因此,政府重申陆桥项目并不仓促或过度加速,而是基于变化的全球形势。对于法案中的各项担忧,将优先考虑民众利益而非资本家。”西里蓬说。
(编译:李程 ;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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