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5月15日,泰国总理府部长素帕玛·伊萨拉帕迪女士(负责监管消费者保护委员会)透露了关于孔敬府一名消费者投诉在挽坑湖附近商店购买的鱼肉馄饨中发现卫生纸碎片的进展情况。此事在社交媒体上引发广泛讨论。她已指示工作组密切跟进。
素帕玛女士表示,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政府和总理强调各单位协同合作的重点。得知事件后,她立即命令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在事发当天派团队前往现场,并持续尝试联系受害者,但目前仍未能取得联系。与此同时,工作人员已对挽坑湖周边约30家摊贩(包括15-20家炸馄饨店和5-7家蒸馄饨店)进行随机抽样检查,但尚未发现如报道中的情况。她已督促尽快联系受害者以了解事实并收集证据。

素帕玛女士表示,食品属于有专门监管机构的商品,即食品药品管理局,依据1979年食品法,涵盖不洁食品情况。食品药品管理局有权直接监管食品生产商的卫生和无害化。即使根据1979年消费者保护法第21条,食品安全标准检查不属于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她仍命令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与食品药品管理局密切合作,以进行全面快速的检查。如果消费者因此事受损,可立即向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投诉并要求民事赔偿,这是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履行损害赔偿职责的重要渠道。目前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已准备好受理投诉并为受害者提供法律咨询。

素帕玛女士表示,她希望所有餐饮经营者高度重视食品生产销售各环节的清洁与安全,因为食品关乎民众的健康和生命。如发现影响消费者安全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对于消费者,她建议在购买前观察店铺卫生,选择卫生良好的店铺,若发现食物中有异物,请保留食品和包装作为证据,拍照并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她及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将始终站在消费者一边。如果民众发现食品不符合卫生或对消费者不安全,可拨打食品药品管理局热线1556;若消费者受损,可拨打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热线1166、通过OCPB Connect应用程序、网站ocpb.go.th或当地省份的监察中心投诉。
(编译:张悦 ;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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