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国家反贪委员会:前曼谷市土木工程主管财产异常,移交法院没收资产并建议开除

泰国国家反贪委员会:前曼谷市土木工程主管财产异常,移交法院没收资产并建议开除

泰国国家反贪委员会(NACC)认定前曼谷市土木工程主管存在贪腐行为,财产异常增加约803万泰铢,由于无法说明财产来源,委员会已将案件移交法院以没收其资产,并建议原单位将其开除。

5月18日,国家反贪委员会秘书长苏拉蓬·因塔塔温作为委员会发言人表示,委员会裁定男子伍迪·亨瓦塔纳在担任曼谷市土木工程主管期间(2009-2019年)财产异常增加,总额达8,032,103泰铢。调查显示,其本人、配偶及子女名下的资产无法证明合法来源,包括:1. 配偶名下3个银行账户存款共计136万泰铢;2. 位于曼谷民武里区的一块土地及建筑,由配偶和子女共同持有,价值5,382,967泰铢;3. 一辆丰田Fortuner汽车,登记在伍迪·亨瓦塔纳名下,价值1,289,136泰铢。委员会决定将调查报告、证据及意见提交给最高检察官,以便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将上述资产收归国有。同时,委员会将裁决摘要通知其上级,以启动开除程序,并依据2018年《反腐败组织法》第122条第1款及第3款,将此行为视为职务贪腐。若法院无法完全没收上述资产,可依据该法第125条,在十年内追究被告的其他资产。

(编译:李程;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原创文章,作者:Nanthapong S.,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hais.com/news-109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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