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刑事法院批准火车司机和信号员保释,每人保释金10万泰铢。此前警方将两人拘留并指控多项罪名。
5月18日,在拉差达披色路的刑事法院,玛卡森警察局调查人员将货运火车司机嫌犯色严蓬和国企职员、负责铁路道口拦道的嫌犯乌坦押送至刑事法院申请拘留,两人被指控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重伤和过失伤害他人身体。
案件经过:5月16日15时36分,警方接到报警称,一列火车与一辆公交车相撞,造成人员伤亡,地点位于机场快线玛卡森站附近的铁轨处。事故涉及一列从林查班开往邦士的货运火车,司机为嫌犯色严蓬,以及一辆206路公交车,司机为嫌犯拉披。公交车沿阿索-丁登路行驶,来自拉玛九路方向。
事发时,公交车停在铁轨上,嫌犯色严蓬驾驶的火车从公交车左侧驶来并撞上公交车左侧,导致公交车失控撞上附近其他车辆,造成财产损失、人员受伤和死亡。
调查发现,嫌犯乌坦是事发地点的道口看守员,未放下栏杆警示即将到来的列车,导致火车司机未看到允许停车的信号,从而撞上停在道口的公交车。
调查人员收集证据后认为,事故是由于嫌犯色严蓬、拉披和乌坦的疏忽造成的,因此对两人提出指控。事发地点位于阿索-丁登路机场快线玛卡森站铁轨处,挽甲必区汇权县,曼谷。
嫌犯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重伤和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违反《刑法》第59、291、300、390条。调查中,嫌犯否认指控。
调查人员尚未完成调查,需询问30名证人、指纹比对和犯罪记录核查,因此申请自5月18日至29日拘留。如果嫌犯申请保释,调查人员、受害人和重要证人反对,因为罪行刑罚较重,担心嫌犯潜逃。
法院审理后批准拘留,嫌犯色严蓬和乌坦提交申请及财产请求保释。
最新消息17时30分,法院批准保释火车司机嫌犯色严蓬和信号员嫌犯乌坦,每人保释金10万泰铢。
(编译:李程;审校:Fang;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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