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业发展厅联手皇家警察总署,全面扫荡旅游景点的代持网络,并持续扩大打击违法网络,发现多名泰国人涉案。
商业发展厅厅长蓬蓬·纳亚纳帕功透露,在5月13日与总理代表团一同前往素叻他尼府帕岸岛,参与打击使用泰国人代持股份(代持)的行动。同行的还有副警察总监萨姆兰·努安玛,他担任皇家警察总署跨国犯罪与非法移民打击中心主任。多部门执法人员联合进行了主动出击,以打击违法从事商业活动的外国人网络。
总理指派商业发展厅作为公司注册的初始机构,为其他政府部门提供目标指引,以便各机构依法进行打击或处理。
经查,目前帕岸岛注册有限公司3754家,其中外国人持股2381家;苏梅岛12050家,外国人持股8213家;普吉29646家,外国人持股11626家;攀牙1685家,外国人持股346家;甲米3587家,外国人持股749家;邦拉蒙县(芭提雅)33314家,外国人持股19910家;华欣4061家,外国人持股2081家;拜县139家,外国人持股50家。商业发展厅将重点检查有代持嫌疑的公司,例如外国人持股比例最高但由外国人担任有权签字董事的公司。
“若发现泰国人在多家公司重复持股或担任董事,属于异常情况,可能涉嫌为外国人代持股份,或协助、支持、参与外国人从事《外国人经营法》附件所列业务,依据第36、37条,可处不超过3年监禁,罚款30万至100万泰铢。”商业发展厅将继续与各部门合作,严厉打击代持业务,为泰国经营者创造公平,防止资产被非法持有,维护国家经济与投资体系的可持续信心。
作为公司注册的源头机构,商业发展厅已加强注册审查,自1月1日和4月1日起实施两项命令,要求申请注册的法人若外国人持股不足50%或外国人为有权董事(代持高风险),必须提交泰国股东的银行流水以供核查实际投资;要求合伙人或签署董事出具书面确认,确认所有合伙人或股东已实际出资且未协助、支持或参与代持。上述命令实施后,代持高风险法人注册数量显著下降75%。商业发展厅将继续推进此项工作,要求注册官核查股东或合伙人的资金流向,若发现未实际出资,将立即拒绝注册。
同时,商业发展厅仍将保持平衡,为合法在泰国经商的外国投资者提供便利。
(编译:李程;审校:Ken;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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