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国刑事法院贪污及行为不当案件法庭再次推迟听证,原定于5月19日对8名选举委员会成员提起公诉的命令,因选举委员会提交了解释函及相关证据,现改为8月11日。
5月19日,在位于铁路沿线路的泰国刑事法院贪污及行为不当案件法庭,法院就案件编号为อท. 31/2569的黑案进行预审命令听证。原告为律师男子勇育·绍胶萨迪,起诉选举委员会主席男子那龙·格林瓦林等8人,包括选举委员会秘书长。
指控他们作为官员,不当或腐败地履行或不履行职责,违反《刑法》第157条及相关法律,包括《选举委员会组织法》第69条、《下议院议员选举法》第149条以及《预防和打击腐败法》第172条。
这8名被告被指控共同合谋腐败,命令选票印刷商在分区议员选举的绿色选票左下角印上二维码,并在政党名单议员选举的粉色选票上印上条形码。
其目的是用于检查选票,显示不诚实和不透明,是一种不正当履职行为,显示不诚实的意图,同时也增加了不必要的选票印刷成本,导致原告和全国参加当天选举的泰国选民失去了保密性。
今日法院下令或判决听证,原告到庭。
法院已通知原告,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已发送解释函及相关证据,要求原告在15天内审查事实解释函和相关文件,如需提出异议,则需提交;若不提交,则视为无异议。
因此,法院将判决或命令听证推迟至2026年8月11日上午9时30分。
记者报道称,此前法院已从3月17日推迟至5月19日,现再次第二次推迟至8月。
(编译:李程;审校:Momo;来源:泰国中文社thai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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